今天我們來研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一至十四節,婚宴的比喻。這個比喻是主耶穌對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說的,緊接在他宣告「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之後(二十一章四十三節)。
比喻講述一位王為兒子大擺婚宴,兩次差遣僕人邀請賓客,都遭拒絕,甚至有人打殺了僕人。王在憤怒中毀滅了那些殺人者的城,然後差僕人往各處邀請無論好壞的人,使婚宴廳坐滿了客人。
這個比喻很明顯地預言了耶路撒冷的毀滅:猶太人拒絕了神在基督裡的邀請,殺害了神的使者,因此神的審判臨到這座城。此後,福音廣傳向外邦人,乃至走不同道路上所遇見的人,無論好壞。
然而,比喻有一個引人深思的結局:王進來看賓客,發現一個沒有穿禮服的人,質問他:「朋友,你怎麼不穿禮服進來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吩咐將他捆起來,扔在外邊黑暗裡。
這個結局與比喻的邏輯似乎不協調,因為只有一個人被趕出去,但比喻的結論卻是:「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若只有一人被趕出,怎麼能說「選上的人少」呢?
愛德華·施韋澤教授對此有一個精準的觀察:「馬太在警告我們不要有一種錯誤的安全感,以為神的救恩已經穩穩到手。」這個沒有穿禮服的人,是一群人的代表,而不是個例。在末日審判中,神要逐一向每個人發問,沒有人能躲在人群之中。
這就引出了比喻的核心張力:被召(邀請)與被選,究竟有什麼區別?
# 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第二部分)——禮服的意義
讓我們首先仔細看十二節那個關鍵性的問題:「朋友,你怎麼不穿禮服進來呢?」注意,主耶穌的問題不是「你為什麼不穿禮服」,而是「你怎麼進來的」。這個問題的意思是:你根本不可能沒有禮服就進來——因為禮服是進門的前提。
這意味著,禮服是在他進門時就提供給他的。在古代,主人為穿不起禮服的賓客預備禮服是有先例的(參:創世記四十五章二十二節;士師記十四章十二節)。神在他的救恩宴席上,為每個人都預備好了禮服。那麼,這個人為何無言以對?因為他找不到任何正當的理由來解釋為何他不穿禮服——禮服已經提供給他,他選擇不穿。
禮服到底象徵什麼?使徒保羅用「穿上」這個意象整整十五次來描述靈性的轉化。在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七節,他說「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穿上基督了」——穿上基督,是通過信心與洗禮所發生的初次委身。
然而,羅馬書十三章十四節又命令基督徒「穿上主耶穌基督」。若已穿上,為何還要被命令穿上?因為問題不在於初次的穿戴,而在於持續的穿戴。許多基督徒在信主時穿上了禮服(接受了基督),但後來在行為上又脫下了禮服,回到舊的生活方式。
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歌羅西書三章九至十節,都用脫下舊人、穿上新人來表達同樣的真理:這禮服與生命的行為息息相關。不是一個法律地位,而是一種生命品質、一種活出來的樣式。
因此,比喻的結論「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是因為:許多人接受了邀請、進入了筵席(成為基督徒),卻在末日審判時發現自己沒有穿禮服——他們雖在名義上是基督徒,但生命的實質與基督不符合。
被召不等於被選。被選,取決於你是否在審判之日仍然穿著那件禮服——基督的樣式活在你的生命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