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 明白聖經;曉得神的大能;兩種解讀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22:23-33 · 分集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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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22章23-33節

2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24“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25從前在我們這裏,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26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27末後,婦人也死了。28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29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30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31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33衆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太22:23-33)

這段經文講的是,撒都該人向耶穌問了一個復活的問題。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撒都該人是以色列頗有政治影響力的一個猶太宗派,大部分人都是政要顯貴。與法利賽人不同的是,撒都該人不相信復活。撒都該人有一個獨特之處,就是視摩西五經為信仰根基和最高權威。他們堅稱找不到摩西五經明確的復活教導,所以不相信復活。撒都該人的這種提問可謂綿裏藏針:如果真有復活,到時候豈不會天下大亂了嗎?他們以此“將”耶穌“一軍”,讓耶穌無言以對。

死亡是婚姻的終結

耶穌的回答有兩方面。首先,談到這婦人到底屬於誰,似乎七兄弟將來都聲稱她是自己的妻子,因為他們都曾經娶過她。也許七兄弟要在天上大打出手,各執一詞,搞到天庭雞犬不寧。長兄過世,又無子嗣,就會後繼無人,田產也無人繼承。這是猶太人不能接受的,所以摩西律法規定:弟弟要娶哥哥的遺孀,所生的長子不在自己名下,要歸於哥哥名下。弟弟有責任為哥哥傳宗接代。照此看來,如果老二也跟老大一樣沒有子嗣就過世了,一直到老七,則會如何呢?屆時七兄弟都堅稱這是自己的妻子,豈不會天庭大亂?

於是耶穌說:你們顯然是不明白天上的事。天上沒有男婚女嫁;人一死,婚姻就結束了。到了天上,地上的婚姻關係已經作廢,所以完全沒有這種問題。其次,主耶穌說:你們沒有讀過摩西五經嗎?你們自稱奉摩西五經為圭臬,那麼來看看摩西五經是怎麼說的。出埃及記3章6節記載道,神從燃燒的荊棘中向摩西顯現,對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讀聖經必須明白精義

主耶穌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29節)。這句話真是石破天驚,因為撒都該人自以為精通聖經。可耶穌所說的“明白聖經”跟學了多少年的聖經無關。你可以在聖經學校就讀多年,學習神學,卻依然不明白聖經。這當然不足為怪,我在聖經學院的時候,有一個同學是牛津大學神學系畢業的,我們都很好奇:“你已經在牛津大學讀完了神學,為什麼還來聖經學院呢?”

他答道:“我想學聖經。在牛津讀的是神學,可我不明白聖經,現在想弄明白。”

我告訴你,你可以在聖經學院學上一輩子,皓首窮經,卻仍然不明白聖經。掌握很多聖經知識跟明白聖經完全是兩碼事。主耶穌說的是明白精義,而不是空有滿腹經綸。

一位神學教授可能聖經知識淵博,講起來頭頭是道,但也未必明白聖經。明白聖經是明白神的心意。你可以在書店裏買到《聖經文學》之類的書,把聖經當作文學來研究。你可以精通聖經文學,卻未必明白聖經,即是說,你不明白聖經的精義。

明白聖經就是曉得神的大能

“你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明白聖經就是曉得神的大能,曉得神的大能就是經歷神的大能。難怪神學教授未必明白聖經,因為他不曉得神的大能;而不曉得神的大能,那麼他的聖經知識無非是一些文學、哲學、歷史知識罷了。

聖經當然涵蓋了歷史、文學以及宗教哲學,包羅萬象,你也可以從考古學、語言學、文獻學的角度去研究。各類學者、專家都可以自稱在各自的領域精通聖經,但這不是明白聖經。明白聖經就是曉得神的大能,兩者是不可分割的。要想曉得神的大能,就必須認識神,與他相交。你不認識神,沒有與他相交,則怎能曉得神的大能呢?不曉得神的大能,也就明白不了聖經。由此可見,學習聖經最好的途徑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實踐神的話,而不是入讀神學院。

當然入讀神學院未嘗不可,可以在歷史、考古等領域學習聖經。但我們過來人都深有體會,學來學去,到頭來卻對聖經一無所知。我讀完了神學院,學了一通語言、考古、歷史、哲學,依然不明白神的話。當然你問某段經文出自何處,我能夠對答如流。我相當熟稔聖經的字句,卻不明白內涵,這才是最痛苦的。於是我開始尋求如何明白聖經的精義,終於恍然大悟,原來關鍵就是把神的話活出來,與神相交,曉得他的大能。

比如說,使徒行傳8章26節記載道,神對腓利說話,叫他去某某地方。如何明白這段經文呢?分析字句、查考原文?除非你也經歷過神對你說話,否則就無法明白當中的精義,結果這段記載無外乎神話故事,神居然對腓利說話,告訴他去哪裏,見哪個人。你可以琢磨希臘文法,查閱歷史資料,考究太監羣體,探討撒瑪利亞教會背景等等,總之徹底研究一番,卻依然不明白神是如何對腓利說話,指示他去見太監的。你沒有經歷過,所以無從知曉。

神的靈在五旬節期間降了下來,充滿了門徒們,這是什麼意思?你再怎麼翻查歷史、研究希臘文,也不得要領。除非你經歷到神的大能進入了你的生命,否則根本沒辦法明白。

經歷到了復活,才能明白復活

復活是什麼意思?怎樣從歷史、語言等角度去明白呢?你可以探討復活的真實性,做此研究的大有人在。但即便你同意復活是個歷史事實,還是不明白復活的精義。而一旦神的大能進入你生命,讓你復活,那麼你一下子就明白了。因為現在你親身經歷到了,原來如此!

當神讓你在屬靈上死裏復活,將你改變成新造的人,你就開始明白復活是什麼意思了。因為現在你經歷到了復活,被神的能力改變成了新人。比之於一位尚未經歷神、尚未成為新人的神學教授,你更明白復活。他比你更精通希臘文,更精通聖經的字面意思,可他沒有經歷到被神的大能改變,在屬靈上死裏復活,所以他不明白復活。對他來說,復活只是個在哲學範疇內探討的問題,僅此而已,因為他不曉得復活,沒有經歷過復活。要想曉得復活的能力,你的生命必須經歷到復活,然後才能明白肉體復活是什麼意思。

有一位醫生曾告訴我神如何透過他的禱告,真的讓一個死人復活了。這位弟兄明白什麼是復活,他親眼看見了復活。可能你不懂得分辨一個人是不是死了,但他是醫生,至少懂得鑑別。他跪在死者身旁,流淚禱告,結果這個已經死了一個小時的人復活了。如此經歷過神大能的人當然曉得什麼是復活。這位醫生遠比神學教授更明白復活,因為神學教授只是坐在象牙塔裏,從未經歷過復活。

聖經與神的大能不可分割

主耶穌是在說:你們不明白聖經,因為你們不明白聖經的精義,不曉得神的大能。聖經與神的大能是不可分割的,你不能單單研究神的話,希望能夠明白。神的話是關乎生命,要想明白聖經,就必須在日常生活中經歷神的大能。

越與神同行,就越明白聖經。難怪很多沒讀過神學的無名小卒比很多傳道人、教授更明白神的話,因為他們與神同行,這才是關鍵。當然我不是說考古、歷史等不重要,這一切都有其價值,但不能讓你深入明白生命的話語。要想明白生命的話語,就必須與神同行。

從主耶穌這番回答可以看見他在神話語方面的深知灼見。主耶穌太有洞見了,常常令到解經家苦思冥想、不知所以。講解他的教導並非易事,除非你效法他,像他那樣與神同行,明白神的心思意念。難怪我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當我越來越親密地與神同行,對主耶穌教導的理解也會進深。

耶穌以摩西五經的話來證明復活

主耶穌是如何解釋復活的呢?他恰恰以撒都該人奉為圭臬的摩西五經作答:“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

神這句話是對摩西說的,但生命的話語是對所有人說的。可這句話如何證明復活呢?讀來讀去,根本看不見復活。何以證明復活呢?我想大家都深有同感,我們往往看不見聖經的深意。但這就是主耶穌的回答,沒有更多解釋了——“神是這樣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這就是復活的明證。”我真懷疑撒都該人能不能看見這句話證明了復活。

如何明白這句話呢?這是主耶穌教導中最難明白、最難解釋的一句,我常常冥思苦索。我們之所以怎麼也看不見復活,是因為屬靈瞎眼。

早期教會時期就有人這樣解釋道:這句話用的是現在時態,“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並非“我曾是亞伯拉罕的神”。可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還活著,否則神就會說“我曾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但這種解經不足為憑,原因有二:首先,上述結論是根據希臘文七十士聖經譯本得出來的。但這句話引自舊約,舊約原本是希伯來文,希伯來文沒有動詞“是”,直譯過來就是“我,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希臘文、英文、中文都必須有動詞“是”,否則就語法不通了,所以翻譯時必須加個“是”。但希伯來原文並沒有“是”,當然也就看不出什麼時態了。

其次,推論錯誤。即便“是”是現在時態,也不能證明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還活著。按照上述邏輯,那麼說“我是某人、某人的老師”,就證明他們還活著;要是他們已經過世了,就應該說“我曾是某人、某人的老師”。但未必如此,即便你不再教他們了,即便他們已經過世了,你仍然是他們的老師,這個事實不會改變。又比如,如果我說“我是某人、某人的父親”,即便他們不在人世了,這句話也沒有錯,不至於說“我曾是他們的父親”。難道他們死了,你就不再是他們的父親了嗎?你還會說“我是他們的父親”。這個現在時態的“是”只能證明你還健在,卻證明不了他們還健在。

可見這句話——“我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證明了神是活著的,卻證明不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是活著的,這種邏輯完全說不通。很多註釋之所以錯誤連篇,就是因為推論錯了。我們以為證明出了一個論點,其實根本不成立。既然此路不通,那麼怎麼證明復活呢?這就是困難所在了,解經家們也不知所以、一籌莫展。

不妨另闢蹊徑。“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假設說這句話的意思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活著的時候,我是他們的神”,則立刻就會引發一個疑問:既然如此,那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認識神有什麼好處呢?你說你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可他們都作了古、入了土,那麼要你這個神有什麼用呢?如果相信神最終也是死,好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樣,那麼信不信神、認不認識神又有何區別呢?要是毫無區別,敬虔的跟不敬虔的都是死路一條,就沒必要相信神了。

是不是相信神,今生就一帆風順呢?並非如此,我沒有這種感覺。基督徒的日子並不比非基督徒的好過,舊約也從未這樣說過,只要讀一讀詩篇就知道了。敬虔人常常受到不敬虔人的逼迫,義人往往飽經苦難。義人並不比不義的人生活舒適,詩篇說不敬虔的人倒活得逍遙自在、事事如意,敬虔人卻接二連三受難遭災,所以信神有什麼用呢?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章45節說,神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既然不信的人也得到神的看顧,那麼信神有什麼益處呢?

回到這段經文,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到底神是什麼意思呢?無非是幾個死人的神罷了,根本沒有什麼深意。抑或說神是幾個義人的神?可這幾個義人也入土為安了,所以認識神有什麼好處呢?相不相信神實在無關宏旨。總而言之,神這句話毫無意義。

此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並沒有得到神的應許,最終是一無所得。這一點希伯來書11章說得很清楚,13節說,“這些人(即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沒有得到應許便過世了,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尋求的是來生的應許。8-10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裏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緊接著14-16節又說,“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即地上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即還可以重操舊業、重返老路)。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就是新耶路撒冷)。” 可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尋求的是天上的家鄉和應許,並非地上的應許。他們在地上是寄居的,是客旅。

亞伯拉罕在世上沒有產業。在以色列這塊應許地上,除了一塊墓地外,亞伯拉罕沒有立錐之地。之所以有一塊墓地,是因為妻子撒拉死了,無葬身之地,亞伯拉罕便懇求當地人,買下了一小塊地,好安葬妻子。

總之亞伯拉罕為了跟從神,背井離鄉、顛沛流離,沒有屬於自己的地,也沒有得到應許之地。既然如此,亞伯拉罕跟從這位神有何益處呢?亞伯拉罕跟神立約得到了什麼呢?最終就是死,跟其他人一樣。那麼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有何意義呢?所以在撒都該人看來,神對摩西說的這番話毫無意義,因為亞伯拉罕已經死了。

神到底是在對摩西和以色列民說什麼呢?

神這句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到底是在對摩西和以色列民說什麼呢?

結論很簡單: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要麼還活著,要麼就死了。無外乎這兩種可能,你的結論是什麼呢?撒都該人認為他們都死了。如果他們都死了,那麼神就是在說:“我是死了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我是死人的神。”這就是神這句話的意思嗎?你們相信的就是這位神嗎?

現在就能漸漸明白耶穌這番話的深意了。不妨再深入分析一下,主耶穌是在說:你們撒都該人認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已經死了,你們相信的是死人的神,那麼可見神要麼不願意、要麼不能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復活,只有這兩種可能性。你們以為這樣問便將了我一軍?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立場更不堪一擊,因為你們相信的是死人的神。如果神是死人的神,就只能得出兩種暗淡的結論:神要麼不願意,要麼不能讓死人復活。任何一種結論都是毫無希望的,沒有第三種可能。

神若不願意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復活,他就不是憐憫、公義的神。想一想,他們是相信神的人,跟神立了約,神卻任由他們死去,這是什麼神呢?難道這就是憐憫?而且公義何在?因為他讓敬虔人跟不敬虔人都殊途同歸,既然如此,過敬虔生活有什麼用呢?

這恰恰就是不敬虔人的想法:你當然可以相信神,可你我殊途同歸,最終都是入土為安,立一塊小墓碑。我的墓碑可能更美觀,因為我今生撈了很多錢,買得起好墓碑。你誠誠實實,不偷稅漏稅,人家找錯了錢,你也要退還,簡直是傻瓜,難怪只配立一塊普通墓碑。我的墓碑不但美觀,甚至墓園種滿了鮮花,有專人打理,你就買不起這種墓地了。所以到頭來不敬虔人的結局比敬虔人的結局還好,相信神有什麼用呢?

如果神不願意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復活,他就不是憐憫、公義的神,因為他待敬虔和不敬虔的人都是“一刀切”。

聖經是怎麼說的呢?聖經說神滿有憐憫、公義。凡熟悉聖經的,就不會得出神不願意讓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復活的結論。那麼就只剩下了一個結論:神沒有能力讓他們復活。他非常願意讓他們復活,他這麼有憐憫、公義,不會讓敬虔人、不敬虔人蘭艾同焚,可他沒有能力。

難怪耶穌說“你們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主耶穌是在對撒都該人說:你們要是明白聖經,就不會指責神沒有憐憫、公義;要是曉得神的大能,就不會聲稱神不能讓死人復活。你們聲稱神不能讓死人復活,言外之意就是死亡比神更有能力,神根本不是全能神,死亡才是全能的。神勝不過死亡,不能讓死人復活。

復活彰顯了神的公義、憐憫、大能

現在就能明白為什麼基督復活這麼重要了。因為復活就表明了神是公義、憐憫、大能的神,他願意、也能夠讓死人復活。這就是基督復活的意義。

原來主耶穌輕描淡寫說出的這番話,卻蘊藏著如此奇妙、複雜的深意。你沒有屬靈洞見,就會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完全不知所云。但現在我們明白了,神對摩西說的這句話只有兩種意思:神要麼是死人的神,要麼是活人的神。而主耶穌最後總結道:“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真奇妙!原來最後的這句總結就是主耶穌整段話的關鍵。你必須做出選擇:神要麼是死人的神,要麼是活人的神。如果神是活人的神,那麼他當然願意、也能夠讓那些信靠他的人復活。

而撒都該人言外之意就是相信一位死人的神,因為他們認為亞伯拉罕等人永遠死了,沒有復活。但主耶穌指出,如果你們相信的是死人的神,你們信神就是徒然的了。保羅恰恰是這樣說的: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我們信神的人比衆人更可憐(參看林前15:12-19)。

保羅忍受那麼多苦難究竟為何?放棄世界究竟為何?如果到頭來就是死,那麼這一切都是徒然的。所以保羅引用舊約的話說:“我們就喫喫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15:32)。

乾脆盡情享受世界、盡情犯罪吧,醉生夢死、聲色犬馬,至少死得痛快。不要像那些基督徒,為了相信一位死人的神,放著美食不喫,常常禁食到“衣帶漸寬”,禱告到褲子磨破,寧可步行去教會,好省下錢來買聖經。誰願意讀這種聖經呢?你整天看蠅頭小字的聖經,眼睛都近視了,徒勞無益!

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的都是徒然

保羅是在說,如果沒有復活,那麼我們都是大傻瓜。撒都該人就是在表明自己是傻瓜,居然相信一位死人的神。相信神究竟為何?他們為神建造了一座大聖殿,何苦來著?倒不如蓋些民房給老百姓住,何必為一位死人的神大興土木呢?

必須做出選擇,你相信的是什麼神?是撒都該人的神,還是主耶穌的神?是死人的神,還是活人的神?要麼神是真實的,你與他同行,侍奉他;要麼神不真實,你就放棄吧,別信神了,別來教會了。沒必要活在童話世界,沒必要用宗教鴉片自我安慰。這是一位死人的神,最終你能得到什麼安慰呢?這種信仰是徒然的。

這種宗教不值一提。別禱告了,徒增罪疚感而已,一犯罪就不安。別人沒有良心,犯了罪也若無其事、心安理得,還可以隨意把自己不喜歡的人擺平。而你的敵人你每週都見得到,還要盡力去愛他,真是筋疲力盡。這種基督徒生命太荒唐了,僱來打手趁夜深人靜把他幹掉不就完了嗎?你也就眼不見、心不煩了。何必整天自責內疚、良心不安,弄到筋疲力盡呢?

盡情犯罪,盡情喫喝吧,反正明天要死了!沒有復活,我們就都是大傻瓜。別浪費時間聽道了,倒不如去公園散步,呼吸新鮮空氣,享受日光浴,何必坐在這裏聽這人喋喋不休呢?這人已經嘮叨了整整一個小時,真累人,下個禮拜還得工作呢,卻得聽他講上一個小時。

顯然,沒有復活,我們就都是傻瓜了。所以一定要弄清楚,神是死人的神還是活人的神?如果他是死人的神,那麼縱然他存在,也無關宏旨。我們不需要做無神論者,我們可以像撒都該人那樣有宗教信仰,相信有一位神,可他是死人的神,無關大體。

另一個結論是:神是活人的神。正因如此,我們必須面對他。聖經說他不但要讓信徒復活,還要讓非信徒復活,好接受審判。人人都得死,並且復活,接受神的審判,誰都逃脫不過。

在神那裏,人都是活的

馬太福音22章32節的平行經文是路加福音20章38節。我們來比較一下這兩節經文。

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路20:38)

“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每個人都是靠他的大能而活,都要向他交賬。一言以蔽之,神掌管著生命的所有細節。

人死並不是因為神的能力勝不過死亡,生死都在神的手中,他隨己意讓人復活、死亡。所以主耶穌對門徒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

神掌管著一切,生命並不在死亡手中,而在神手中。是神決定了人的生死,所有人都要向他交賬。聖經說甚至惡人、匪徒、黑社會老大也要向神交賬。這一點可以從啟示錄20章看見,那裏說有兩次復活。第二次復活時,所有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要站在寶座前接受審判。神不但要讓義人復活,還要讓惡人復活,因為惡人不能逍遙法外。

神是有復活大能的神,完全掌管著生命。希望現在你就開始明白主耶穌這番話(“神是活人的神”)的意思了。但最後還有兩個原則需要明白。

認識神就是永生

首先,認識神就是永生。認識神、得永生就是跟神建立盟約關係,如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樣。這是聖經的一個基本原則。

別忘了少年財主問主耶穌——“我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主耶穌的回答是:誡命你是曉得的,去遵守吧。遵守誡命就可以得生命!摩西五經的誡命是生命的誡命,凡靠神的大能和恩典遵守誡命的,就可以得生命。因為憑自己根本做不到,惟有靠神的恩典和能力,惟有靠聖靈,我們才能活出神的話語,才能得生命。

申命記8章3節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雅偉口裏所出的一切話。”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生倚靠神的話,所以他們會活著。

認識神就是永生,所以主耶穌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死亡不能讓我們與神分離

最後一點是,死亡可以將人與人分開,讓我們與親朋好友陰陽相隔;但死亡不能將基督徒與神分開,因為他是在基督裏。所以保羅說,“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的。”(羅8:38-39)

這個基本原則就是:凡跟神立了約的,好像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樣,死亡就不能將他與神隔絕。保羅說,什麼都不能叫那些愛神、也蒙神愛的人與神隔絕。誰都不能橫拖倒拽,讓你離開神。

希望現在你完全明白了主耶穌這番教導,也能從中學習到如何深入探究神的話。坦白說,初初信主時,我看著這節經文,怎麼也看不出如何證明了復活。有些學者竟然建議說,主耶穌是用了當時拉比的論點來證明復活(這論點在今天是不能接受的),可見他們根本不明白主耶穌在說什麼。

一旦明白了主耶穌在說什麼,一切就豁然開朗。這個教導太深邃了,只有兩種結論,根本沒有第三種。神要麼是活人的神,要麼是死人的神,只有這兩種選擇。而如何選擇,有信心的人一目瞭然。

有信心的人曉得神的大能,知道神是活人的神。使徒保羅說,“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直到那日”(提後1:12)。你要是能這樣說,就真有福了。

我已經將自己交託給他,知道那一天他會讓我肉身復活。其實我死的那一刻,立即就會與他同在。死亡一刻也不能把我跟神分開,因為我知道他是永活真神。願你也能認識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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