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毀壞可憎的 — 但以理的預言;安提阿古·伊皮法尼;那不法之人;何時與何地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馬太福音 24:15-24 · 分集 A/B

[注:本篇講道釋經馬太福音24:15–24,聚焦於那行毀壞可憎的。1981年7月12日於蒙特利爾講道。]

上週日我們查考了馬太福音第24章的前半部分和主再來的七個一般徵兆。今天我們來到15至24節和具體的徵兆,這些與他來臨前最後七年有關。一般的徵兆貫穿這個時期並在某些方面隨着我們接近末了而加劇:叛教從時代的一般特徵發展爲一次具體的大規模離道反教(正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3所說,那日子以前,必有那大離道反教的事);傳福音也同樣達到高潮,由忠心的少數人以驚人的能力傳給每個國家;以色列的無花果樹已經開始開花。現在我們轉向第15節及以後的具體徵兆。

主耶穌在第15節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這個詞不是主耶穌創造的;它取自但以理書,在那裏出現了三次(但以理書9:27;11:31;12:11)。它也出現在馬加比一書1:54中,這是一本涵蓋舊約和新約之間時期的歷史書。在主前167年,敘利亞王安提阿古·伊皮法尼——他的名字意思是"神顯現",因爲他自稱是神——進攻耶路撒冷,進入聖殿的聖所(這是他不被允許的),在祭壇上立了一尊宙斯像,並在那裏獻豬肉,蓄意羞辱猶太人。那次蓄意的褻瀆行爲被稱爲那行毀壞可憎的。"可憎"這個詞意味着令人作嘔的東西、令人噁心的、令人反感的——那種讓你想嘔吐的東西。而"毀壞"意味着毀滅和破壞。所以那行毀壞可憎的就是那個旨在毀滅你的令人作嘔的東西。

那行毀壞可憎的是誰或什麼?語法是有啓發性的。在馬太福音中"站"這個詞(第15節)是一箇中性分詞,可以指一個東西。但在平行經文馬可福音13:14中,同一個分詞是陽性的——一個與中性名詞關聯的陽性分詞,這是非常不尋常且明顯是刻意的。一個陽性分詞指示一個人。馬可告訴我們那行毀壞可憎的主要是一個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2:3–4中確認了那個人是誰:"因爲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不法的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爲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這就是那罪人,那不法之人——現代基督徒常稱之爲敵基督,雖然這嚴格來說不是主自己的用詞。他把自己設立在聖殿的聖所中,要求人把他當作神來敬拜。但馬太福音中的中性分詞也沒有錯,因爲在啓示錄第13章中,獸也在殿中設立了自己的像——藉着邪靈的能力使那像看起來能說話。所以那行毀壞可憎的既指那罪人也指他所立的像:敬拜那像就是敬拜那罪人。

這事何時發生?它不是指主後70年耶路撒冷的毀滅。三個理由清楚地表明瞭這一點。第一,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從未設立過任何行毀壞可憎的——那時沒有發生過任何此類事件。第二,主後70年耶路撒冷的毀滅雖然可怕,但不能說是史無前例的——歷史上許多城市在圍城之後都遭受過類似的毀滅,飢餓中的母親喫自己的孩子。但主在第21節說這災難將是"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它將不會再次發生。第三,這段經文中關於耶路撒冷的毀滅本身沒有一個字,這很值得注意。確實指主後70年的經文是路加福音21:20–24:"你們看見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就可知道它成荒場的日子近了。"那段平行經文刻意省去了"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這些話,因爲它確實是指一個歷史事件。馬太福音24:15指的是一個未來的事件;路加福音21:20指的是主後70年。兩者都如預言的那樣發生了。

那行毀壞可憎的要設立在哪裏?第15節說"在聖所"。希伯來書9:2–3告訴我們聖所是聖殿的外殿,只有祭司可以進入,聖所後面是至聖所,只有大祭司在贖罪日一年一次才能進入。就在那最神聖的地方,那罪人將把自己安置在那裏。這意味着耶路撒冷必須有一座聖殿這事才能發生。由於聖殿目前不存在,許多人期待猶太人重建聖殿。當我們把這段經文與啓示錄第13章和帖撒羅尼迦後書第2章一起讀時,很清楚所指的是字面上的聖殿中字面上的聖所。試圖將"聖所"靈意化爲教會或其他象徵意義會變得勉強而缺乏說服力,而且這段經文中的地理細節在任何其他解讀下都說不通。

基督徒在這些事情發生時該怎麼做?主的回答是:逃。這是一個基本的聖經原則——哪裏有邪惡,就儘可能遠離它。保羅告訴提摩太要逃避少年的私慾。約瑟逃避波提乏的妻子:他沒有說"我足夠堅強可以抵擋。"他抓起衣服就跑——當他來不及抓衣服時,就把衣服留下跑掉了。沒有人足夠堅強到可以故意把自己放在試探的位置上還能站立得住。聖經中的原則是:不要走進試探,如果你已經在其中了,就從那裏逃跑。這同樣適用於逼迫。我們不怕死,但我們不能主動招惹麻煩。當逼迫來臨,逃到下一個城並繼續傳道。原則是:不要做愚昧人,不要在你的任務完成之前做殉道者。

[續B部分]

# 那行毀壞可憎的——馬太福音24:15–24(B部分)——地理證據;逃難的緊迫性;選民在大災難中

[注:本篇是馬太福音24:15–24講道的B部分,直接接續A部分。1981年7月12日於蒙特利爾講道。]

三處地理證據證實這段經文字面上指的是耶路撒冷的聖殿,而不是某個靈意化的聖所。第一,第16節說"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如果這段經文不是關於字面上的地理,這句話就毫無意義。第二,逃到山上這個指示是專門針對猶太地的,那裏耶路撒冷被羣山環繞;對於溫尼伯的人來說,這個指示就荒謬了,因爲方圓很遠一切都是平坦的。第三,第20節說"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安息日只對在以色列的人來說纔會造成危機,因爲在那一天所有商店都關門,交通停運,你不能買食物或燃料。這些地理細節——猶太、山上、安息日對日常生活的影響——都明確無誤地指向以色列地的一個字面場景。

然後主給我們描繪了那些日子逃難將具有的極度緊迫性的畫面。第17節:"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裏的東西。"當時猶太人的房子樓梯在外面——你從屋頂下來不需要經過屋內。主說:當你下到外面那些樓梯時,不要走進屋內,因爲如果你進去了,你可能再也出不來了。等你出來時,那罪人的差役已經在你門口了。第18節:"在田裏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外衣是古代世界最重要的衣物——夜裏是你的被子,白天是你的保護。不要管它。跑就是了。末日的事件將以雪球般的加速發展,像一場雪崩,開始很慢,然後以不可阻擋的速度積累。五分鐘之內你可能就註定毀滅了。第19節加了一句憐憫的話:"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一個孕婦不能快速移動,而全家人也不會拋棄她。第20節:要祈求你的逃走不在巴勒斯坦的冬天,那是雨季,在十一月至一月之間有持續的暴雨。

那些日子將是怎樣的?第21節:"因爲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想象令人難以承受。我們見過毒氣室、原子彈、可怕的事情。那些從廣島和長崎倖存下來的人,從頭到腳被燒傷,在短暫餘生的剩餘時間裏患上了白血病——比那更糟?然而主說你還沒見過什麼呢。那些日子的恐怖將達到如此程度,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能得救。只是爲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

這把我們帶到了西方和中國教會中一個非常普遍的教義,我必須坦率地面對:教會將在大災難之前被提的教導。那純屬無稽之談,讀過聖經的人不可能這樣說。大災難將爲選民而減少——這意味着選民將在大災難中。選民是誰?在新約中,選民這個詞始終指的是教會。羅馬書8:33,羅馬書16:13,歌羅西書3:12,彼得前書1:2,2:9——到處選民都是基督徒,而不是一個假設性的不信猶太人世代。敵基督在第24節中專門試圖迷惑選民。如果教會已經安全地被提走了,爲什麼還要警告選民?爲什麼要爲他們縮短日子?這整套理論下這段經文的全部邏輯都站不住腳。馬太福音第24章的整篇講論是針對門徒並通過他們針對教會的。災前被提說更多地反映了當今基督徒想要避免受苦的願望,而不是神的話語。

這一切的撒但目標在第24節中說得很清楚:"因爲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敵基督的唯一目的是使我們叛教,引我們遠離神。他不會單獨行動——他的假先知、他的同盟也會做同樣的事。當大災難加劇時,教會將呼喊"主啊,來吧!"而那時正是冒充者出現來填補那種渴望的時候。我最近讀了一本由 Oral Roberts 機構前工作人員寫的書,他在那裏工作了三年半,公佈了詳細的內幕——加利福尼亞一百萬美元的房子,塔爾薩二十五萬美元的房子,每六個月更換的兩萬五千美元的汽車,一架兩百萬美元的私人噴氣機隨時聽他使用。如果這個人說的是真的,而且 Oral Roberts 從未對那本書提起誹謗訴訟,看來是真的,那麼我們可以看到在我們這個時代假教師已經在如何利用人們的屬靈飢渴了。在那些末後的日子,欺騙將比我們迄今所見過的任何東西都更加強大和危險。願神幫助我們堅持到底。讓我們安靜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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