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在門徒生命中的意義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經文 路加福音 9:23-25 · 分集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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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又對衆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什麼益處呢?”(路9:23-25)

請留意,這番話並非單單對一些門徒說的,而是對衆人說的,就是對你和我說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留意是“天天”,並非一次過的行動。要天天背起十字架!誰說得救是一勞永逸的事情?難道曾經背過一次十字架,可能中途丟下,還能做主耶穌的門徒?不行,“必須天天背起十字架跟從我,否則不能做我的門徒,因為這才是跟從我的方式。”

為什麼主耶穌設了這個條件呢?我們要談一談十字架和能力,這是拯救的能力,傳遞生命的能力。救恩是什麼呢?難道僅僅是我們得救?聖經可不是這樣說的!今天我希望大家明白:你想救自己,就會失去一切。“凡要救自己生命的(“生命”或作“靈魂”。下同),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靈魂”一詞,希臘原文是生命的意思。一旦想救自己的生命,就會失去生命。然而很多基督徒不明白這一點,結果跟其他人一樣自私。接下來我們要用三點來探討一下這段經文:

① 十字架與能力

首先談一談十字架和能力,就是成就神的工作的能力。先來看一段經文:列王紀下13章20-21節。我對這段經文特別感興趣,當中的記載非同尋常,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以利沙死了,人將他葬埋。到了新年,有一羣摩押人犯境,有人正葬死人,忽然看見一羣人,就把死人拋在以利沙的墳墓裏,一碰著以利沙的骸骨,死人就復活站起來了。(王下13:20-21)

摩押是以色列西部的一個鄰近民族,他們是游牧民族,以放羊為生。這段記載很有趣,我經常會思想這幅圖畫。你必須懂得一些以色列葬禮風俗,否則就很難明白這段經文。這裏提到以利沙的骸骨,可見以利沙已經去世、下葬好長時間了,既然如此,為什麼他的墳墓還是敞開的,竟然有人誤把其他死屍拋進他的墳墓裏呢?去過以色列的人就不難明白,以色列的墳墓是在洞穴裏,通常是岩石洞穴裏,並非在地上挖一個洞。他們把人葬在岩石洞穴裏,洞穴裏有很多凹進去的壁龕,一個挨著一個,死人屍骨就安放在裏面。有時候會支搭起一個架子,將死人屍骨放在架子上。

顯然,這些人正在安葬死人(不知道死人是誰,聖經沒有提及,似乎不是什麼特殊人物),將死人抬入洞穴。但就在這個時候,摩押人來了。也許安葬地點是在裏面,但安葬隊伍意識到,要是繼續前行,恐怕就來不及逃跑了。於是他們不管三七二十一,趕緊把死人放在了最近的一個壁龕裏,沒有意識到這是以利沙的安葬之處。

但這裏說,死人碰到以利沙的骸骨,立刻復活,站了起來。真不知道這些人到底是被什麼嚇著了:是來勢洶洶的摩押人,還是突然從死裏復活的人?這羣人裏外受驚,真可憐。當然,見到死人復活應該比遇見摩押人更可怕,他們真是進退兩難。

每一個真正神的僕人都是生命的管道

為什麼聖經記載了這件事?用意何在呢?為什麼要讓我們知道這件事呢?當然整個用意是要告訴我們以利沙的生命,這一段都是在講以利沙這位大能的神人,他一生傳講神的話,大有能力,神藉著他將生命傳遞給衆人。這就是得救的意思:成為別人救恩的管道,既包括了屬靈生命,也包括了肉身生命。現在這位偉大的神人已經入土為安,幾乎被人遺忘了,但神再次榮耀他的僕人,即便死了,也能夠傳遞生命,是不是奇妙?

神想教導我們的是:每一個真正神的僕人都應該是生命的管道。而這段記載說,神繼續透過他死去的僕人大能地工作,由此就更加強而有力的帶出了這一點。

這種事情今天還在發生,只不過是在以另一種形式。比如你讀了一本書,在屬靈上受益匪淺,而作者可能早已過世了。然而雖然他過世了,卻還在透過文字向你說話。文字也是死的,與死人骸骨無異,然而沒有生命的文字卻帶給了你屬靈生命。所以儘管那人已經去世很久了,他從前所做的工卻依然在祝福人。每一個真正神的僕人都是這樣的,正如保羅所說,“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腓1:20)。

以利沙讓死人復活的大能

我們已經看見,以利沙這位大能的神人是生命的管道。根據主耶穌的話,以利沙當然沒有施洗約翰大。然而神傳遞生命的能力是無限量的,不妨看一下以利沙的能力。就在前幾章,即列王紀下4章32-37節,那裏記載了書念婦人的兒子,以利沙讓他從死裏復活了。以利沙是怎樣讓這個死去的小男孩復活的呢?非常有趣!他伏在了男孩身上,真的是完全趴在了男孩子的屍體上,是肉身接觸,將自己完全給出去,讓男孩子起死回生。

相比之下,主耶穌的能力更大,福音書在三個不同的場合三次提到他讓死人復活,但他不必伏在死人身上,甚至不必碰一下死人,只消一句話,死人就復活了。第一次是在路加福音7章14節,拿因寡婦的兒子復活。

我和一些同工造訪過加利利,拿因就在加利利一座小山上,今天依在。主耶穌到了拿因,正趕上有人出殯,母親傷痛欲絕,因為喪了獨生子。她不但失去了至親至愛,也失去了生活依靠。那時候以色列沒有社會福利,親人死了,就只好忍飢挨餓,甚至沿街乞討。但主耶穌看見了,就讓送殯隊伍停下來,對年輕人說“起來”,他就復活了。

第二次是在路加福音8章54節,睚魯的女兒復活。這次主耶穌的確拉住了她的手,吩咐她起來。從上一次例子可見,主耶穌根本不必碰觸她,就可以讓她復活。

第三次是衆所周知的拉撒路復活,在約翰福音11章。主耶穌也是只消一句話,根本沒有任何身體接觸,拉撒路就復活了。

彼得、保羅讓死人復活

由此看見了主耶穌的大能,難怪他大過施洗約翰。但別忘了主耶穌也說過:“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 而使徒行傳5章15-16節恰恰應驗了這句話,使徒不消一句話,就醫好了人:

甚至有人將病人抬到街上,放在牀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過來的時候,或者得他的影兒照在什麼人身上。還有許多人帶著病人和被污鬼纏磨的,從耶路撒冷四圍的城邑來,全都得了醫治。

只消彼得的影子就行了,他們只希望見到彼得的影子,彼得一句話都不消說,更不消身體接觸,就醫好了病人。這就是神的大能,藉著彼得的身影,讓人得到生命、得到醫治。神透過他的僕人大能地作工。

使徒保羅也一樣,使徒行傳19章11-12節記載說:

神藉保羅的手行了些非常的奇事,甚至有人從保羅身上拿手巾或圍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惡鬼也出去了。

只是保羅身上的一塊手巾、圍裙,拿去放在病人身上,放在被鬼附的人身上,病就好了,惡鬼出去了。

彼得的能力不是出於自己。別忘了彼得醫好了瘸腿的人,衆人都驚奇,彼得便說:“以色列人哪,為什麼把這事當作希奇呢?為什麼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呢?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就是我們列祖的神,已經榮耀了他的僕人耶穌……”

保羅沒有能力,只不過是神的能力在透過他作工。保羅的能力跟耶穌的能力都是同出一轍,都是來自神的。“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約14:12)。主耶穌在世時也沒有發生這種事,現在卻藉著彼得、保羅成就了。

能力的祕訣是什麼呢?從主耶穌到使徒彼得、保羅,似乎能力越來越大,難怪耶穌說他們要“作更大的事”。但自此以後,能力每況愈下,不見了蹤影。到底怎麼了?

十字架是屬靈能力的祕訣

祕訣就是十字架。保羅懂得這能力的祕訣,所以他說,“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6:14)。保羅什麼都不誇,不誇自己的學位、知識、口才、技能、成就,他對這一切都不感興趣,他說只誇一樣事,就是基督的十字架!難怪他有能力,這也解釋了為什麼今天的教會沒有能力。

神希望我們成為他生命、能力的管道,而這樣做並非讓我們覺得自己有什麼了不起。我們一無是處,只不過是神生命、能力的管道,去拯救他人。除非你甘願捨己,只做管道,否則屬靈上就會一事無成。

② 十字架、自我與救恩的關係

第二點我想略微提一下。大家經常聽說“能力”、“拯救”、“救恩”等等諸如此類的詞,不禁說:“基督徒跟非基督徒一樣自私,你想得救,是因為想上天堂。非基督徒想要地上的天堂,你想要天上的天堂,因為它比地上的天堂更長久。無論是哪一種天堂,豈不都是為了救自己,都是同樣的自私嗎?”

某種程度來說,此話的確不假。環顧四周,我見到很多基督徒真的是出於自私動機,根本不在意其他人,只想著自己得救。“只要我能上天堂,管其他人呢!”所以基督徒跟非基督徒有什麼區別呢?動機不是一樣的自私嗎?

另一方面,該不該說最好沒有得救的願望?難道四大皆空,追求涅槃就更屬靈嗎?我們需要有所渴望,但願是好的渴望。但似乎一切好的渴望都會帶有某種程度的自私,因為如果你渴望好東西,就是在為自己。正因為這是好的,所以你希望得到。而你希望得到,豈不是為了自己嗎?

此話不無道理,回想一下,為什麼你起初想得救呢?當然是渴望得到永生。你不想滅亡,渴望永生。這渴望永生、渴望美好事物,豈不也是為了自己,想要救自己嗎?豈不是自私嗎?

無可否認,起初成為基督徒的時候,我們的確有一些自私動機。但關鍵是,如果停在這個階段,想方設法救自己的生命,那麼我們就會失去生命。

由此就引出了十字架和自我的關係,我越思想主的智慧,就越驚歎不已。

神借用我們的自私來治死我們的自我

還記得路加福音9章怎麼說的嗎?“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十字架的奇妙之處是:神用我們的自私來摧毀我們的自我。不知道你明不明白這句話?其實並不複雜。簡單來說,神運用你的自私來摧毀你的自我、自私。太奇妙了!你想得救,而主說,如果你想得救,就會失去生命。所以惟有藉著失去生命,你才能得救。你會發現,正因為你渴望救自己,你就必須捨去自己,這樣你才能得救。

神太有智慧了!你越查考主耶穌的教導,就越開始明白羅馬書11章33節保羅的話:“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神知道我們自私,知道我們之所以想得到救恩,就是因為自私的動機,是想救自己。

你為什麼參加聚會呢?是想捨己?是想捐錢?當然不是!是因為你想看看能否得到些什麼,你的動機完全是自私的,想自己得到永生。可能不是為了得永生那麼高尚,也許你是想得一個配偶。總之你是出於自私動機才去的。你聽著福音,盼著快點結束,就可以跟意中人搭訕、談話了。

你去聚會並不是因為在意福音,而是在意你的意中人。但周復一週,福音開始震撼了你。漸漸地,你忘了起初來的原因,福音已經抓住了你,神的話抓住了你。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你的確別有用心而來,但漸漸地神抓住了你。神用你的自私摧毀你的自我,讓你成為新人。

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並非五分鐘內就成就了。但神最終會成就,漸漸地自私的心態消失了,這個起初非常自私的人越來越捨己。正是在這個捨己的過程中,神的生命進入你裏面。

這就是我略提一下的第二點。但凡誠實的基督徒都不會否認,我們起初來教會都是出於自私的動機。然而神非常有智慧,他用十字架、用你的自私,漸漸摧毀你的自我,讓你成為新人,像基督一樣。

我的親身經歷

坦白說,我是個自私透頂的人。我說起過自己的軍事夢想,不錯,那時候我一心想振興中國。但振興中國的同時,我也在想著自己功成名就。我要統率軍隊、振興中國,所以中國振興了是我的汗馬功勞。

當我來聽福音,難道不是自私原因?當然是,我在尋求生命的方向、意義等永恆的東西,這些比短暫的夢想更持久。但神運用這種自私來改變我。

現在我真是難以置信!反觀自身,坦白說,神大大改變了我,我自己都無法相信。真誠去愛人?過去連想都不敢想,根本不可能,甚至也不願意這樣做。誰願意為別人活呢?都是惟我獨尊!但年復一年,神改變你,結果你真的關心、愛護他人,願意為他人捨己、捨命。而且你甚至都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改變。

這就是神的智慧,透過十字架,神在我生命中行了奇事。他也可以在你生命中行奇事,因為惟有這樣,我們才有能力。

③ 十字架與救主

下面快快來到第三點。我在儘量講得淺顯易懂,因為有人說:“上週的信息都是解經,太複雜了!受過培訓的人才聽得懂,我們這種人根本不明白。”所以我儘量深入淺出地講。

我們首先看了十字架與能力,其次看了十字架與自我,這第三點是十字架與救主。什麼意思呢?主耶穌說:若想做我的門徒,就必須背起十字架跟從我。緊接著又說:背起十字架跟從我,意思是失喪你的生命,因為惟有失喪生命,才能得到生命。不想失喪生命,恰恰就會失喪生命。

不妨換個角度想一想,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死了,成就了救贖工作,好讓我們得永生、得救,那麼隨之而來的問題是:既然他死了,完成了救贖,為什麼我們需要背起十字架呢?我們可以說:他已經背了十字架,何需我們再背呢?這樣做有什麼意義呢?他背不就足夠了嗎?只消說“謝謝你,主耶穌,你真是太好了,你對我的愛真讓我感動!”

福音的內容到此為止就太好了,很多傳道人正是這樣做的!什麼是福音呢?就是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哈利路亞!我們可以衷心地歡呼哈利路亞!

為什麼我們必須背起十字架?

問題是,如果耶穌背了十字架,我何必背十字架呢?難道耶穌忘了自己要背十字架嗎?難道他需要有人相陪,一起背十字架嗎?為什麼他要求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他呢?他背十字架走在前,要求我們背十字架在後相隨,我們不禁問:“難道你的十字架不足夠嗎?”他的救贖、十字架足夠了,我們背十字架又是為何呢?為什麼有這種要求呢?為什麼主耶穌不說——“好吧,我背過了十字架,我全都做了,從此以後,你們只要盡情享受就行了,我受了一切的苦,你什麼都不需要做,只要去教會拍掌、跳舞、唱哈利路亞就行了”?這樣我們會是多麼地歡喜快樂、無憂無慮!因為耶穌背起了十字架,我們的救恩已經成就了。

這種福音我們已經耳熟能詳。這裏有兩個十字架,一個是主耶穌的,一個是我的。或者說有許多十字架:一個是主耶穌的,而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背自己的十字架,而且是天天背!每天起來,都得扛起這個沉重的十字架,走向各各他。可是耶穌不是已經完成了任務嗎?為什麼你還得去各各他?答案是不是因為你要跟隨他,他去哪兒,你就得去哪兒,而他去了各各他?

到底我們背十字架的意義何在呢?是不是主耶穌覺得我們應該多喫些苦頭?也許他擔心我們享樂,便說:“我要讓你們喫些苦,免得你們悠哉遊哉,懶散下來。我得修理一下你們,你們每天要做些屬靈操練,背起十字架。”是不是我們需要一些屬靈操練,所以耶穌想讓我們背十字架?為什麼我們要背十字架呢?

正因為不明白背十字架的意義,所以教會沒有能力。我們以為:“基督為我死了,我只要唱哈利路亞就行了。如果還不足夠,我就用方言唱。”

遺憾的是,很多基督徒渴望得到屬靈恩賜完全是出於自私動機。他們想要種種經歷,只是為了自己有個好感覺:“我是特別屬靈的基督徒,你會說方言嗎?我說得很好。你只說過一次?我每天都說。什麼?你都沒有聽過方言?”

我見過一位牧師在講壇上演示如何說方言,他說:“說方言很容易。”於是就說了起來。那種說法我也說得來,只要運用一些想象力就行了。問題是你想證明什麼呢?

請不要誤會,我不是在抵制方言,方言如果用得合適,可以深入地與神相交,因為這就是方言的惟一功用。然而如果尋求方言純粹是自我滿足,那就不好了,這不是方言的目的,做基督徒不應該出於自私追求屬靈恩賜,因為這完全是走錯了方向。十字架是要摧毀自私,如果做了多年的基督徒,卻還表現出這種自私,那麼他根本不明白做基督徒的意義。

回到原來的問題:為什麼主耶穌要我們背十字架呢?要想明白這個問題,就必須明白十字架的意義。十字架是與獻祭有關的。我們需要明白“獻祭”一詞,因為這又是基督徒經常誤解的詞。

希伯來書9章14節說,“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侍奉那永生神嗎?”還有26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14節說到了血,26節說到耶穌在十字架上把自己獻為祭,十字架就是獻祭。

在哥林多前書15章31節,保羅將獻祭用到了自己身上:“弟兄們,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裏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地說,我是天天冒死。”保羅是在說:“我每天都在冒生命危險,屬靈上死,肉身上也危險。”接下來他又說在以弗所跟野獸搏鬥等等,他在服侍工作中(主交託給他的工作)經常遭遇生命危險。

獻祭的十字架

主耶穌的十字架是獻祭的十字架,我們背的是什麼十字架呢?也是獻祭的十字架。在羅馬書8章36節(這句話是引自詩篇44篇22節),使徒保羅說,“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將宰的羊就是聖殿裏用來獻祭的羔羊。

在哥林多後書4章11節,保羅也表達了同樣的意思:“因為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留意12節說,“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這番話正像主耶穌所做的,他死了,好讓我們能夠得生命。死在他身上發動,生在我們身上發動。但保羅這番話並不是在說主耶穌,而是說他自己以及他的同工們。“死是在我們(並非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我們是時時刻刻死,你能明白這種話嗎?抑或聽來好陌生?除非你明白活祭是什麼意思(保羅呼籲每一個基督徒都成為活祭),否則不能明白這番話。

想一想,什麼是祭呢?祭並非獻出什麼東西,比如獻出一頓飯;祭是為某些人獻出生命。按照聖經,你為自己放棄的東西並不是祭,祭永遠是為別人獻上的。比如被宰的羔羊,保羅說:我們如將宰的羊。保羅是在為自己死嗎?不是,保羅剛剛說“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我們是為了你們而死!”

你以為聖殿被殺的羔羊是為了自己的罪、自己的需要、自己的緣故而死嗎?每一隻獻祭羔羊都是為了別人而犧牲的,這一點務要明白。無論是活祭、死祭,都是為了別人的益處而獻上的,否則就不能稱其為祭。我說到活祭,因為替罪羊(利16:10——歸與阿撒瀉勒的羊)並非被宰殺,而是被放至曠野,也許死在曠野。所以無論是活祭、死祭,保羅說我們永遠要像祭牲那樣生活——不僅僅要獻上生命,我們活著就是祭牲。

我們也當效法耶穌,為他人背起十字架

基督不是為自己而死的,他不是為自己背起十字架的,而是為我們。我們為何背起十字架呢?我們還以為是在為自己背十字架,真愚鈍。如果我們是為自己背十字架,那麼就是說,基督為我們死還不足夠,我們還得為自己死。錯了!我們沒有明白主耶穌的根本教導,他並非呼召我們為自己的緣故天天背起十字架,他是在呼召我們加入他的救恩事工。這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他為我們而死,好讓我們得到生命,可以將生命傳給他人,無論是藉著生還是藉著死。

你明白主耶穌在說什麼嗎?主耶穌說,要想做他的門徒,你就要有這種意念,否則根本做不了他的門徒。神會藉著耶穌賜給你生命,之後你就必須為別人背起十字架,惟有這樣,你才能得到永生。

你明白主耶穌的話嗎?所以我說神真有智慧,神運用你自私的願望(渴望得救),來摧毀你的自私,因為他的要求是:你要想得救,就得把救恩傳給別人。如果不傳給別人,那麼你自己也不會得到。誰要是覺得只要按時來教會,就可以得救,大可高枕無憂,那麼他根本不會得救。難怪聖經說我們是世上的光,即將神的光、神的生命傳給他人。聖經將光比作生命。

希望你能夠深入、清晰地明白這一點。如果你以為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上天堂,那麼你還不明白耶穌的教導。不錯,我們是要憑信心得救,我們不是賺取自己的救恩,但我們必須成為救恩的管道,要捨己為人,正如耶穌將自己給了我們一樣。

得救就是要捨己

救恩不是一樣東西,彷彿你去商店買一件貨品,然後再轉送給別人。救恩是透過我們的生命才能傳遞給他人的,這才是正確的傳遞方法。

使人得救不是拿些福音單張在大街上派發,你逢人便說:“你相信耶穌嗎?這上面有四大屬靈原則,來聽我講講,要聽仔細了,這可關乎到了你的生命!”於是你來一通演講,把福音灌輸給他。如果他不願聽,你便說:“去吧!你不配得救,是註定滅亡的。”或許你會說:“我真為你惋惜,也許有一天你會醒悟過來。”

我們還不明白救恩。救恩並非派發福音單張那麼簡單,而是捨己。你沒有捨己,就根本沒有什麼可以給別人的。你必須為別人傾出自己。耶穌並非單單給了我們聖經,說:“讀吧,你就會得救。”這樣的話,他無需上十字架。他必須為我們的救恩付出自己的生命。而主耶穌此處是在說:“你也要這樣做,要背起十字架,為別人捨己。傳福音並非送上福音單張,並非送上錢財,而是要捨棄自己的生命。”

所以這裏是兩種思維方式,有時候我們願意給出福音單張,甚至願意自掏腰包去打印,幾塊錢而已,也許幾百塊。可是主耶穌說要給出自己,給出時間,給出你的全人,去關心人,去愛人。即使對人沒有真正的關愛,我們依然可以派發福音單張。我們將那些信了的人視為自己傳福音的成果,還加以統計:“這一年我救了十五個人,我得了十五隻羊”。這不是愛,愛是為他人而給出自己。

我們得救是為了成為救主

歸結來說,請大家記住:我們得救是為了成為救主。你說:“我是救主?用錯詞了吧?耶穌才是神差來的救主,我可不是救主。”

要知道,聖經將“救主”這個詞用在了普通人身上。比如列王紀下13章5節:

雅偉賜給以色列人一位拯救者,使他們脫離亞蘭人的手。於是以色列人仍舊安居在家裏。

“拯救者”原文是“救主”,這一榮耀的稱號用在了以色列王身上,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了亞蘭人的手。是神給了以色列人一位救主。

還有列王紀下14章27節:

雅偉並沒有說要將以色列的名從天下塗抹,乃藉約阿施的兒子耶羅波安拯救他們。

神藉著耶羅波安拯救了以色列民。耶羅波安並非完全人,至少從後來發生的事可以看見他的缺點。他有善始、沒有善終,好像許多基督徒一樣。但神那時候用他拯救了以色列,他是以色列的一位救主。

神也在呼召我們成為世人的救主,保羅說這是從上面來的呼召(腓3:14節,“從上面召……”,比較準確的意思是崇高的呼召),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保羅也蒙召參與主耶穌的事工:拯救人類。我們是蒙召背起十字架,好成為“救主”,像耶穌一樣。惟有這樣,我們才能成為耶穌的門徒,跟從他。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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