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後我們是否無罪? — 重生後的罪;純粹司法性救恩的批判;根除論的批判;吸毒者的類比;關鍵在於常在

張熙和牧師 · 講於 · 分集 A/B

[注:這是1983年2月6日在蒙特利爾傳講的關於約翰一書3:9的信息的A部分。系列標題爲"重生與更新"。B部分繼續深入闡釋約翰福音15章中"常在"的含義。]

今天我們探討更新這個主題,特別針對重生後的罪的問題。用簡單的話來說:爲什麼看起來已經重生的基督徒仍然會犯罪?你可能看到有人受洗了,你沒有理由懷疑他們已經重生——但你觀察到他們身上的某些不完美。或者你可能會問自己:如果我重生了,爲什麼我仍然做一些明顯不討主喜悅的事?我想特別在約翰一書3:9的光照下來看這個問題,這將是我們今天的經文。

約翰一書3:9寫道:"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爲他是由神生的。"我們在之前的信息中簡要涉及了這段經文,但沒有詳細闡釋,現在是時候回到它了。因爲對這節經文的任何錯誤闡釋都可能導致我們觸礁。我必須一開始就說,我對約翰·衛斯理關於這段經文的闡釋和他對聖潔的理解有問題——很明顯,在闡釋這節經文時他似乎相當困惑。這節經文表面上看可能意味着罪的根除:如果你是從神生的,因爲神的性情現在在你裏面,你簡直不能犯罪。這就是技術上稱爲根除主義神學的基礎——罪性已經被根除並由神的性情所取代,所以你不能犯罪。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退後一步,審視兩個極端的觀點。今天大多數基督徒持守純粹的司法性救恩教義:基督爲我們死了,我們因此在法律上被宣告無罪,稱義完全在於這個法律交易。在這種觀點中,我們裏面實際上沒有發生什麼大事——我們只是信了耶穌,司法程序就生效了,我們就被饒恕了。至於那個人本身,他們還是從前那個罪人,希望慢慢地會變好一點。在這種觀點中,聖潔是可取的但不是必要的——它對稱義的司法問題沒有影響。另一個極端是根除論的觀點,說:如果你是從神生的,你確實不能犯罪。

聖經中的救恩毫無疑問有一個司法的層面——這是真實和正確的。稱義確實有一個你被宣告爲得饒恕的含義。問題只在於我們停在那裏。當我們說稱義只是法律上的,我們裏面沒有什麼真正改變的,我們就陷入了嚴重的麻煩。約翰·衛斯理在這一點上是對的:一個持守純粹法律性稱義的教會,最終只會是一個充滿僞善的教會,因爲教會生活中沒有真正的聖潔和能力。他們完全依靠一個法律交易,然後像從前一樣繼續生活,不斷積累罪惡而由耶穌來付債。如果這就是全部真相,教會永遠不能成爲世上的光。

讓我用一個類比來說明這件事的嚴重性。假設你是一個吸毒者,被逮捕並處以鉅額罰款。有人非常仁慈地替你付了罰款,使你免於法律處罰。太好了——那是司法的部分。但如果把你從法庭釋放了卻仍然是個吸毒者,這救恩對你有什麼用?你控制不了自己不去吸毒。毒癮還在。你的朋友真的幫了你一個大忙嗎?你也許在監獄裏更好,那裏可能更難弄到毒品?關鍵在於:僅僅被饒恕了罪並不解決真正的問題。罪咎被除去了是好的,但如果耶穌沒有打破罪在我身上的權勢,他是一個什麼樣的救主?在耶穌打破罪在我身上的權勢之前,他可以永遠爲罪付債,因爲我永遠不會從中得自由。這種基督教說實在的不值得活。我被註定過一個悲慘的生活,永遠使我愛的那一位憂傷。

你們中有些人正是經歷了這種失敗的基督徒生活,在一種純粹司法性的救恩教義中成長。你嘗試活基督徒生活卻做不到。你在簡單的人際關係中一次又一次地失敗。除非救恩打破罪在我生命中的權勢,我對它沒有用——就像一個吸毒者對不根除毒癮的饒恕沒有用一樣。

聖經的教導,正如約翰·衛斯理正確看到的,是從罪的罪咎和權勢中得救。這教義不是根除而是得勝。當聖靈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時,我們能勝過我們裏面罪和死的律——這就是羅馬書第8章全章所講的。當我們有這能力,當我們重生了,我們會發現我們確實能勝過。然而我們可能仍會時不時失敗。爲什麼?因爲留在屬靈嬰孩期的危險。

當你受洗並進入新生的樣式時,你成了一個孩子——在新生命中確實是一個嬰孩。正如我在之前的信息中警告過的,屬靈嬰孩期是一個危險的階段。有三個特徵。第一是無知:年輕的基督徒天真幼稚,不瞭解關鍵的屬靈原則,因此可能在不知不覺中犯罪。保羅在一章中六次問哥林多人"豈不知"——指出他們本應知道的關鍵原則。平信徒訓練的原因正是爲了填補那種無知,因爲如果你理解這些原則並加以應用,它們就成爲能力的原則。

第二是我們思想未被更新。在舊生活中,我們不斷地想着自己——我的學業、我的前途、我的職業、我的家庭。這種思維習慣是新生命中犯罪的原因之一。當我剛從中國出來到達香港時,我仍然稱呼每個人爲"同志"——因爲那太習慣了。公共汽車的售票員很奇怪地看着我。同樣,當我們進入新生命時,我們帶了很多舊習慣。保羅在以弗所書4:23和歌羅西書3:1-17中詳細處理了這個問題。

第三,在屬靈嬰孩期,我們還沒有學會常在基督裏——時時刻刻與他同行。我們有時候常在他裏面,有時候不,所以我們屬靈上有好的時候和差的時候,起起落落,時好時壞。這把我們帶回了我們的經文。理解約翰一書3:9的關鍵在第6節:"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我們不犯罪是因爲我們常在他裏面。只要我們常在他裏面,我們就不能犯罪。

"常在"這個詞——希臘文meno——在約翰福音中出現40次,在約翰一書這封短短的信中出現24次。比保羅所有書信加起來還多。當約翰說從神生的人不犯罪時,他的意思不是罪性已經被根除了。他的意思是,因爲神的性情、神的種子常在我們裏面——只要他的靈完全掌管我們的生命——我們就不能犯罪。而這種狀態只有當我們在自己方面常在他裏面時纔是可能的。脫離罪而活意味着一件事:常在他裏面。如果我們常在與他持續和親密的團契中,在那個狀態中我們不能犯罪。如果我們不常在他裏面,我們就會犯罪。但如果我們常在他裏面,他的能力會壓倒肉體的一切犯罪傾向和惡者的一切勢力。

這就是爲什麼約翰這樣寫。我把這些寫給你們,是叫你們不犯罪——藉着常在他裏面。這就是爲什麼他在這封信中重複了這個詞24次。你們這些小子啊,常在他裏面,你們就不犯罪。確實,你們不能犯罪。因爲他裏面的能力會輕而易舉地壓倒肉體的犯罪傾向。這就是爲什麼少年人能得勝:他們勝過了那惡者,他們時時得勝——他們靠着神在他們裏面的能力剛強。願這成爲我們每個人的經歷——認識基督徒生命的榮耀,不僅僅是罪的司法性饒恕,而是常在基督裏,過得勝的生活,使他的榮耀在我們身上並在整個教會中彰顯出來。讓我們在神面前安靜。阿們。

[繼續在B部分]

# 重生後我們是否無罪?(B部分)—— 約翰福音15:1-7;葡萄樹與枝子;內在與外在的連接;常在作爲生命關係;神話語是活的;聖靈爲引導者;雙向溝通

[注:這是1983年2月6日在蒙特利爾傳講的關於約翰一書3:9的信息的B部分。系列標題爲"重生與更新"。直接接續A部分。]

我們繼續"重生與更新"系列。上次我們看了約翰一書3:9——"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裏;他也不能犯罪,因爲他是由神生的"——我們看到這不意味着從我們的本性中根除罪,也不是將這些話語的意義稀釋爲僅僅是"我們通常不犯罪"。我們所看到的是,這節經文必須根據第6節來理解:"凡住在他裏面的,就不犯罪。"我們不犯罪是因爲我們常在他裏面。只要我們常在他裏面,我們就不犯罪。理解約翰一書3:9在實踐中的關鍵就是常在的問題。這就是今天我們要把注意力轉向的:常在他裏面是什麼意思?

既然是那些常在他裏面的人不犯罪,理解常在的含義對我們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所以我們將翻到約翰福音第15章,那段著名的經文——著名是就我們可能讀過很多次而言,但說到其內在含義,也許就不那麼熟悉了。讓我們讀第1到第7節:"我是真葡萄樹,我父是栽培的人。凡屬我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道,已經乾淨了。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你們裏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裏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爲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

這裏有一個挑戰: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如果主不是真實的,你可以隨便求什麼,什麼也不會發生。但如果你滿足了這個條件——如果你常在他裏面,他也常在你裏面——你的整個思想就會沿着屬靈的方向運行。你脫離了肉體的權勢。當然,你不會求房子、車子、收音機以及諸如此類的廢物。你所尋求的是那些持久永恆的事物。我有很大的夢想,我必將看到它們實現。

那麼,常在意味着什麼?這是關鍵的問題。當我們求助於註釋書時,我們大爲失望——我這樣說是因爲我自己做過這事。在研讀聖經關於常在的教導時,我翻看了一些註釋書,卻徒勞地尋找有實質性的內容。一本舊詞典將常在定義爲"堅定的持續"——即對自己委身的忠信。這個定義是可以接受的,但不夠深。原因如下。

想想枝子與葡萄樹的關係。有兩個層面的關係:外在的關係和內在的關係。枝子顯然是連在樹幹上的——那就是外在的關係。但內在的關係是葡萄樹的生命汁液流入枝子。僅僅連在上面並不能結果子。葡萄樹內在生命流入枝子纔是關鍵所在。

用農業實踐來說明:你可以把枝子嫁接到樹幹上。你在樹幹上切一個口子,插入枝子——這是葡萄種植中發生的,在羅馬書11:17中提到了。但關鍵的問題是嫁接是否成功。枝子可能外在連接着卻沒有從樹幹汲取生命。皮膚移植和心臟移植也是同樣——有時身體接受移植物,有時排異。即使嫁接成功了,枝子也可能生病並慢慢枯死。外在的連接並不自動意味着有內在的連接。

應用到基督徒生活中:你可能受了洗,可能做了信仰告白,可能做了那些使你與基督的身體聯繫起來的外在事情。外在的連接確實已經建立了。問題仍然是:有內在的連接嗎?基督的生命現在是否正在流入你的生命中?外在的連接不能證明內在的連接。這就是我們要達到的關鍵。有內在連接的地方,必然有外在連接——但雖然有外在連接,卻不一定有內在連接。在很多方面,內在比外在更重要。

所以"堅定的持續"可以從外在和內在兩方面理解。你可以在外表上忠信——每個主日從不缺席地來教會——然而內在並不在其中。就像一對已婚夫婦:外在忠信,雙方都沒有到處亂跑,但使婚姻存活的內在溝通不在了。外在連接確實存在,但內在連接很弱或在消亡。那不是主所說的常在的意思。

常在意味着活在一處——不是在地理位置上,而是在與基督的生命性關係中。不僅是外在意義上的堅定持續,而是基督的生命流入我們的生命中。在第7節,主說到"我的話常在你們裏面"。耶穌的這話是活的。約翰福音6:63:"我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耶穌的話不像人的書,讀一遍就窮盡了。我最近買了一本著名的北美神學家的神學書,他在德國、英國和美國學習過。讀一遍就足以把它榨乾了。但聖經——我從年輕基督徒時就讀約翰福音第15章,每次我讀它,新的深層含義就湧現出來。你不能像對待普通讀物那樣對待聖經。這就是爲什麼主的話語必須常在我們裏面:它們是活的、取之不盡的。

所以在這種內在的溝通中,神如何對我們說話?約翰福音14:26:"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當你禱告時,聖靈正在向你溝通,把他的話語鮮活地帶到你的意念中。你日常基督徒生活所需要知道的一切,他已經告訴了你——但你記不住你從未知道的,所以研讀神的話語很重要。然後聖靈會使你想起。而"想起"在約翰的用法中不僅僅意味着刷新你的記憶——看約翰福音2:17、2:22、12:16、15:20和16:4中這個詞的使用方式,它的意思是之前你沒看到其含義的,現在在你當前的處境中突然活了過來。

約翰福音16:13:"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爲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博物館裏的導遊帶你一步步走,解釋每樣東西的含義。之前你可以走過卻什麼也看不見。但當導遊給你講解時,突然整個地方充滿了意義。這就是"想起"的意思——之前你不明白的,現在變得有意義了。那第二個階段是給那些已經習慣於聆聽他的真理、被聖靈引導的人。然後主甚至會說聖經中未記載的事情——就像亞迦布,藉着聖靈知道將有饑荒;就像使徒保羅,在監獄中得主安慰;或者就像主今天早上對我所做的:我醒來時主在向我溝通,警告我教會在這個世界上的時間正在迅速接近尾聲。在非常生動的異象中,"打仗和打仗的風聲"這幾個字出現在我眼前。這警告對我來說非常像給亞迦布的——要加緊努力,你的時間不多了;我們現在享受的和平環境不會持續太久了。

那麼,讓我們學習常在。首先,讓聖靈把主耶穌所說的話中與你當前處境相關的帶到你的意念中。然後在適當的時候,你會習慣於聽到他在其他事情上對你說話。而那些常在他裏面的人不犯罪。只要你常在他裏面,你就不犯罪。你一旦停止常在,你可能就陷入罪中,而且深陷其中。常在他裏面——在這種內在關係中與他溝通,每時每刻——你會發現你既沒有犯罪的心思也沒有犯罪的傾向。你常在他裏面就不能犯罪。他的能力不斷地流入你裏面,並且結出許多果子。讓我們在神面前安靜禱告。

本講道涉及的經文

本篇的其他語言

在應用中打開本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