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若主許可,我將繼續我們對重生、更新與完全這一長篇系列的講解,若主允許,我們將嘗試結束這一系列。我想請引導員們告知隔壁房間的人,如果可能,請他們安靜下來,因為他們或許沒有意識到我們正在進行聚會。今天我們再次轉向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從第十六節開始,關於那位富有的少年官。
這段經文在解經和講道方面是最難處理的段落之一。我發現這段經文是極大的挑戰,正因為它如此難以深入,去抓住主耶穌對我們所說之話的核心。這類經文的問題在於,我們往往表面上似乎已經抓住了所說的內容,但實際上我們根本還沒有觸及皮毛。這在我們對聖經的理解中非常普遍,我們的理解常常是令人痛苦的膚淺。
數月前,我開始講解這段經文,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主耶穌是否傳講了與使徒保羅不同的福音?因為主耶穌的講道似乎要求全然的回應、全然的委身,而使徒保羅的教導似乎使得救恩極為容易,根據某些人的理解,基本上某種信仰的表白就足夠了。我們問:我們是否在看兩種不同的福音,還是使徒保羅與主耶穌傳講的是同一福音?我們的結論當然是,毫無疑問他們傳講的是同一福音。但我們沒有深入到核心。今天,若主許可,我旨在嘗試深入核心。
為什麼這段經文如此重要?根本原因是它回答了任何人都可能提出的最重要的問題。這位富有的少年官在這裡提出的問題是:「夫子,我當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我該做什麼才能得永生?最大的危險是你可能過於確信自己知道答案,心想,哦,我知道這個答案。這很簡單。那富有的少年官不過是太無知太幼稚,沒有像我受過那麼好的教導。而在這裡,我們可能是比他更大的愚者。
讓我們刷新一下對這段經文所說內容的記憶。有一位富有的少年人來到主耶穌面前,問:我要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主耶穌在第十七節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在這裡,那些已被培訓成四線神學的人已經開始遇到問題了。通過遵守誡命來承受生命?我們以為我們理解。我們認為主應該給出一些不同的答案。這聽起來不像信心。嗯,這不是信心在說話。是主在說話。
接著他繼續說。那富有的少年官對主耶穌說,「是哪一條呢?」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什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請注意:進天國、進神的國、承受永生——這一切都是關於救恩的。可以說,主耶穌關於救恩的全部教導在這裡被濃縮在一個果殼之中。我不知道你們是否知道他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他的答案是什麼?我們如何承受永生?你們非常確定自己知道嗎?
現在,讓我們暫時忘掉我們以為自己知道的所有神學,仔細聆聽主耶穌所說的話。如果我們要讓他說話,就要像從來沒有聽過一樣,以全新的態度聆聽他的話語。因為我們常常在聽福音時,用我們以為自己已經知道的東西來阻擋那信息。讓我們再次嘗試來到這裡。
主耶穌在回答「我必須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這個問題時說:「你知道誡命。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不要立即說,不不不,我們不是靠遵守誡命得救的。耶穌說,我們是。你要和他爭論,你就去和他爭論,不要和我爭論。他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這是否符合你的神學並不是重點。
你看,這就是我的意思。我們立即說不,他不是那個意思,這樣就阻擋了主耶穌的話。或者,如果他不是那個意思,他就不應該那樣說,不是嗎?他對富有的少年官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沒有人能反駁這一點。這裡白紙黑字寫著。無需解釋。就在那裡。
這與稍早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中發生的一件事非常相似。你知道馬太福音十九章的平行段落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但在路加福音第十章,讓我們來看同樣的問題被提出和同樣的答案被給出,這樣你就不會認為他在兩個不同場合給出了兩個不同的答案。主耶穌對同樣的問題給出了同樣的答案。問題完全相同;答案也相同。以防你認為你的聖經在這裡有誤印。
看路加福音第十章第二十五節。「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當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你看到了同樣的問題。我當做什麼才能承受永生?同樣的答案來了。主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什麼?你念的是怎樣呢?」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錯了。」嗯?我的聖經裡沒有這樣寫。主耶穌對他說,「你回答得對了。」這是正確的答案。現在你所要做的就是去行。你有這知識了。現在把它轉化為行動。「你這樣行,就必得生。」
這和他對富有的少年官所說的不是完全一樣嗎?遵守誡命。去行,你就必得生。知道它不能救你。去行。這不是我的教導。每一個字都是主說的。不要說我提出了這個,我發明了這個。我再次說,我不介意你的神學是什麼,但你最好豎起耳朵聽耶穌在說什麼。耶穌是這樣說的,不是我。
現在我們回到馬太福音十九章或路加福音十八章,無論哪一章,我們看到主的答案是明確的。在路加福音十章,他繼續講了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回答律法師「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主耶穌說,「我來告訴你。這裡有一個例子。這是一個比喻。你來告訴我,誰是鄰舍。」
現在這非常重要,因為我們將不得不嘗試非常仔細地跟隨主的思路。首先在馬太福音十九章,讓我們注意主耶穌對他說,「你知道誡命」,然後當富有的少年官問「是哪一條」時,他給出了一整套誡命的例子。重點不是哪一條誡命。所有的誡命都涉及其中。他繼續說,「不可殺人,不可偷盜」,所有這些誡命都被給出來了,最後總結為,「又當愛人如己。」
現在請注意第一點: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只引用了十誡的第二部分,而不是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關於鄰舍。你信任地知道十誡。十誡是什麼?你可以在出埃及記第二十章刷新你的記憶。即使看十誡的後半部分,你也會看到它們都是否定的: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戀,不可拿取。第一部分也全是否定的:不可妄稱雅偉你神的名,不可造偶像。都是「不可」,只有一個例外。「當孝敬父母」是其中唯一積極的誡命,它也可以用否定的形式來表達,即:不可羞辱父母。
如果我們按字面意思來看十誡,它是很容易遵守的。你根本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值得注意的是,在律法之下,你不是靠工作得救;你是靠沒有工作得救。你什麼都不做就得救了,因為這不是這個也不是那個。所以實際上你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如果你把自己銬在椅子上度過一生,你就不會違反任何誡命,至少是十誡中所陳述的那些。你怎麼會違反任何誡命呢?因為你將無法殺人,你將無法偷盜,你將無法做任何這些事情,僅僅因為你無法做任何事情。
現在你可以理解為什麼那富有的少年人感到他確實遵守了誡命,僅僅靠著什麼都不做。這很奇怪。我在想我們怎麼說在律法之下我們靠工作得救,而實際上律法似乎根本不需要任何工作。再看看十誡。它們都是否定的,只有一個例外,即使那一個也可以翻譯成否定的。
我想說什麼?我想說的是,主耶穌是在說,「在某種意義上你說你遵守了誡命是對的。」我不懷疑你在說謊,因為那富有的少年官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你說他一定是在說謊。不,不,不。在某種意義上,從外表上看,你可以僅僅靠著什麼都不做,靠著完全沒有工作來遵守所有這些誡命。但主耶穌說,「你沒有按照律法本來應該被理解的方式來理解律法。律法的精意才是我在談論的。律法的精意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把十誡翻轉過來,產生了極為積極的東西。
現在,理解主回答的第一步是:這是誡命的精意,不是在十誡中,而是表達在愛神和愛鄰舍這兩條大誡命中。現在的問題是,當主耶穌說,「你說得對,遵守誡命你就必得生」時,我們開始理解他不僅僅在談論遵守那十條否定的誡命。他在談論那兩條積極的誡命。如果你能盡心愛神,能愛鄰舍如同自己,你就必得生。主耶穌沒有收回他的話。這一點站得住腳。你能盡心愛神,愛鄰舍如同自己嗎?如果你能,耶穌對你說,你就必得生。你必將承受永生。這是他的話。他在兩個不同的地方重複了兩次,這是如此,不讓任何人說任何相反的話。
現在,這與我們關於重生、更新和完全的信息有什麼關係?這與一切都有關。因為這裡主耶穌繼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這就是他在第二十一節所說的。「你若願意作完全人。」現在我們開始接近這個問題的核心。完全在哪裡?完全不在於否定,不在於什麼都不做,不殺人,不偷盜,不說壞話,什麼都不做。完全恰恰在於:用你的全部存在愛神,愛鄰舍如同自己。
他對那富有的少年官說,「我承認你沒有說謊,說你遵守了這些誡命。我理解你的意思是,你沒有違反它們。這就是你所做的全部。你沒有違反它們。」而且確實,有很多人沒有有意識地違反那些誡命。甚至可能有非基督徒可以正當地聲稱,就他所知,他從未有意違反那十條誡命。也許如果你是非基督徒,你也可以坐在那裡說,嗯,據我所知,我也沒有違反那些誡命。我沒有造假像,我沒有造偶像,我沒有妄稱神的名,我沒有偷盜。有道德的人也是這樣,根據那個定義,他們都將得救。
但主說那還不夠。什麼是完全?完全是用人的全心、全魂、全意、全力愛神,愛鄰舍如同自己。那就是完全。換句話說,完全是神的絕對要求。現在這與救恩有什麼關係?這與救恩有一切關係。任何認為自己可以繞過神的絕對要求的人都不會得救,在耶穌的教導中是不行的。你無法逃脫神的絕對要求。神對你們每個人都有絕對的要求,你們中沒有一個人能逃脫他的絕對要求。沒有一個。他,作為神,作為創造者,他創造了你,有權提出這個要求,他確實提出了這個要求。他作為神,你的神,你的創造者,要求你給他應得的回應。這是它的基礎。沒有人能繞過它。
現在如果你因此認為完全是救恩之外的額外之事,你還沒有理解主的教導。這就是我們在這裡想要說的,就像那富有的少年官未能理解一樣,儘管他開始看到自己處境的不滿足。他知道有些東西是缺少的。「我還缺少什麼?」我知道有些東西是缺少的。你怎麼樣?你知道有些東西是缺少的嗎?我希望你不比那富有的少年官更糟。
這裡有些人缺少關鍵的東西,他們甚至不知道。那富有的少年官知道有些東西是缺少的。「我已經檢查了所有的誡命,但有些東西是缺少的。」你有那種感覺嗎?感覺你與神的關係根本不在那裡?你試著禱告,卻感覺沒有通達?你發現你屬靈生命中沒有力量?你發現你屬靈生命中沒有方向?你發現你的屬靈生命極度軟弱?你發現你所願意做的善,你卻做不到;你不願意做的惡,你卻發現自己在做。現在你確實發現有些東西是缺少的,不是嗎?
我發現有那麼多人來找我輔導,他們說,是的,我受了洗,我非常努力,但有些東西是缺少的。嗯,這正是那富有的少年官的感受。我是個好人。我向教會獻十一稅。我去聖殿禱告。我盡我所能地遵守誡命,但夫子,有些東西,有些東西是缺少的。你看,你知道自己的屬靈狀態。那富有的少年人知道他生命中有些東西是缺失的。現在,如果你不知道有些東西是缺失的,而事實上有些東西確實是缺失的,那麼你是非常可憐的。他比你更好。
正是對他,主耶穌說,「好,我來告訴你什麼是缺少的。你生命中到目前為止所缺少的,是對神的全然回應。我承認你在十誡方面對神做出了一些回應,但你沒有全然回應神,因為你沒有用你的全部存在來愛他。」這就是我們一直所說的全然委身,我一再警告,沒有全然委身,沒有人能過滿足的屬靈生命。這行不通。這是屬靈經歷的問題。你無法以部分委身的基督徒信仰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得勝地活著。你做不到。你沒有任何辦法做到這一點。
這就是同樣的答案。換句話說,完全是神對我們的全然要求。現在,全然的要求需要全然的回應。絕對的要求需要絕對的回應。在福音中,這一點根本無法回避。
保羅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來表達這個問題。他也將神的要求呈現為絕對的。讓我們不要在這一點上犯任何錯誤。保羅傳講的不是任何不同的福音,除非我們扭曲了他的福音來適應我們的目的。在羅馬書第一章,他從同樣的一點開始。他說,人雖然知道神是創造者,正如他在羅馬書第一章第二十一節所說,卻不以神為神地榮耀他,沒有給他應得的回應。他反而自行其是,輕視神,拒絕以與神相稱的方式愛神。你看,保羅回到了創造,正是在創造的基礎上,神對世界上每一個人提出了這個要求:絕對的要求。
我想知道你到今天為止對神做出了什麼樣的回應。今天福音的傳講常常好像神唯一所要求的就是你有幸相信耶穌一樣。我們把他的兒子差到世上來;憐憫他,好好接待他,這樣對你就有好處。這是什麼?神幾乎是在說,嗯,我不在乎你扔給我多少枚硬幣,但只要向我的方向扔些東西,你就會得救。我沒有什麼要求,很小的要求,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你看,我是一個非常仁慈和謙遜的神,所以如果你在週末能騰出幾分鐘時間,比如說一小時左右,來教會榮耀我的名,如果除了這項來教會一小時的巨大犧牲之外,你還能記得往我的奉獻箱裡投幾枚硬幣,嗯,我是一個非常仁慈的神,我會將這一切都算在你的功勞上,這種信心足以使你得救。
我們在談論誰?我在聖經中沒有看到過這種神。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找到了這樣的神。我所認識的神是天地的創造者,他,正如我在使徒行傳中讀到的,吩咐所有的人悔改。他吩咐這一切,因為他是君王。正如詩人所說,他是坐在寶座上的。他坐在地圈之上,你和我要向他負責。如果神不是一位絕對的神,我問你,在審判時,他憑什麼決定你是去天堂還是地獄?他憑什麼有權做出那個決定?沒有任何其他的依據,只是因為他是神。他將決定你是去天堂還是地獄,如果你在那一天在他面前有理可辯,你可以陳述你的理由。正如保羅所說,當他們站在他面前,給出交代。為什麼我要向他交代?為什麼你要向神交代?你說,「我甚至不相信他!」這一點沒有任何關係。這正是你要向他交代的。他是神,不管你信不信他。他是你的創造者,不管你信不信。你的母親是你的母親,不管你信不信她,你的父親是你的父親,不管你從出生起就沒有見過他,你不相信他甚至存在,因為你從未見過他。沒有區別。他仍然是你的父親。
我在聖經中認識的神是主權的。他是君王,每個人都必須向他負責。他對你的要求不是一個星期天一小時和奉獻箱裡幾枚硬幣。他要求你的一切。「你要愛主你的神,」他對你說。「你要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還要愛鄰舍。」他不是在求你。他不是在懇求你。他是在告訴你。這就是他所期望的,如果你不去滿足它,你就在那一天站在他面前向他交代。這就是聖經中神的威嚴和權柄。那富有的少年官需要再次被提醒這一切。
現在我們開始接近主耶穌教導的核心。他是君王,他的話帶有君王的權威。即使在憐憫中,他也以絕對的權威說話。他對這個年輕人有憐憫。他看著這位富有的少年官,因為他真誠溫和的態度,他愛他。但他愛他並不意味著他對強加在他身上的要求減少了絲毫。
現在,直到我們把這一點弄清楚,弟兄姐妹,我們才開始理解主的教導。除非你把這一點弄清楚,否則你無法在外面傳講福音。傳福音者在乞求某人到主這裡來?絕不可能。我們作為同樣的罪人才央求,但當我們代他說話時,我們不央求任何人。當我代表我自己說話時,我央求你,要與神和好,正如保羅所說,因為我們知道不悔改的罪人等待著什麼。我們知道在審判中會發生什麼。悔改!歸向主!但我再次說,神不懇求。他是君王。
現在你看,當我們想要理解主的教導時,我們必須沿著正確的路徑來接近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繼續,看看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主耶穌接下來說的是:「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假設我們現在準備好回應那絕對的要求,我們就問,絕對的要求是什麼?主耶穌對那富有的少年官說,「現在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然後你回來。」這又是君王的話。這裡有一位富有的少年官,在以色列有一定權威的人,主耶穌正在給他命令。「現在,如果你要承受永生,聽我的命令。你從這裡離開,就從我這裡走,回家,變賣你的財產,分給窮人,之後再來和我談。到那時你就準備好跟從我了。」
現在,我們已經習慣了在我們今天這種悲哀的屬靈處境中,各種聲音喧嚷而來,試圖給出各種藉口說所有這一切都不適用於我們,那只適用於那富有的少年官。讓我們不要這麼愚蠢。你認為富人有一種福音,窮人有另一種福音嗎?你在聖經中發現了這一點嗎?你是否發現猶太人有一種福音,外邦人有另一種福音?我在聖經中讀到只有一種福音,富人和窮人,外邦人和猶太人,都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得救。什麼時候——哦,真的,所以有兩種福音?那麼窮人的福音是什麼,你能好心地告訴我嗎?或者可能是主耶穌的福音是為富人的,保羅的福音是為窮人的?我們要再做另一個區分嗎?我們要發明另一種福音嗎?
我們一直試圖逃脫那把屬靈之劍的鋒刃,它正在穿透我們的心,辨別我們的思想和意圖、我們的動機,而我們從那把劍面前逃跑。你冒著生命的危險逃跑。如果你希望進入天國,你最好順服那把劍。
但是這個問題的核心是什麼?主耶穌對那富有的少年官說的是什麼?他是在說他可以通過變賣自己的財產來賺取永生嗎?那就是他想說的嗎?在這種情況下,正如我們以前所見,如果一個人是百萬富翁,他可以用一百萬美元買到永生,畢竟這不是太貴的。如果你銀行裡只有兩元錢,那麼你用兩元錢就可以獲得永生,只要你放棄你所擁有的一切。那麼我們又有危險被表面的外部所捕捉。記住我們說過,律法的精意是對人的精意說話的。主在那裡說什麼?再仔細看這些話。
四件事。第一是:去,賣,給,來。這一切的關鍵是什麼?他為什麼要去?他去是為了賣。他為什麼賣?是為了給。他為什麼給?是為了來。你難道沒有看到,這一切的關鍵,關鍵思想是「給」嗎?為什麼?你有屬靈的洞察力,能看到人性本質的精髓嗎?人性總是想要得、得、得,獲取、囤積、得到。
# 完全:絕對的要求需要絕對的回應(第二部分)
主耶穌將要產生一種改變。這樣的改變將使人整個思維方式從「得」轉變為「給」。啊,現在我們開始看到主的用意了。重點不是賣東西本身。因為你可以說,我多幸運啊。我沒有多少東西可賣。對我來說省錢真是太容易了。我是說,如果我變賣所有財產,我能得到二十元。進天國花二十元真是一筆划算的買賣。神不會那麼膚淺,朋友。他想要的是思想方式的徹底改變。富人和窮人只有一種福音。是同一種福音。每個人都必須改變,無論貧富。改變什麼?從拿取、抓緊、攫取、獲取的態度,改變為給予、給予、再給予。
當你明白這一點,你就看到主耶穌的教導涉及人心的根本改變。看看你自己的性格。不要在這件事上自以為義。你內心深處知道你是一個貪婪、攥取的人。如果你不是一個重生的人,我們都是這樣的。我們都如此。我們用盈虧來衡量一切。我的晚上過得好不好?取決於我得到了多少。如果我沒得到多少,我的晚上就過得很糟糕。你是否曾因把一切都送出去而覺得晚上過得值?
我們在家裡衡量住在那個家好不好,取決於我從中得到多少。在我與所有那些人同住的公寓裡,他們給我很多鼓勵。他們給我很多安慰。他們給了我希望從所有室友那裡得到的一切。如果我得到了所有我想要的,我說,哦,多好的家。非常好的家。但如果人們想從我這裡要東西,而我必須鼓勵這個,幫助那個,在財務上支持那傢伙,這個人耗盡了我的耐心,那個人把我逼得快要崩潰,我說,這是個糟糕的家。我——每個人都說,哦,這是個很好的地方。它把我弄得精疲力竭。我只是喜歡這個地方。對不對?不。不。
我來參加一個聚會,一個查經班。查經班老師講了又講,我無聊得半死。我試著打哈欠,把嘴閉著,做各種奇怪的動作,這樣沒有人看出我在打哈欠。我走了之後說,哦,這個查經班。我什麼都沒得到。絕對什麼都沒有從中得到。你看,我們用我們從中得到的東西來評估那個查經班的價值,我們什麼都沒得到。太糟糕了。我們甚至沒想到,也許我們在那裡是為了給予一些東西。不是嗎?「我什麼都沒得到,但我給予了。這是我的榮幸,可以給予。」啊,這太累了。我來這裡是為了恢復精神,而人們把我的精力榨乾了。你看。
所以讓我們不要自以為義。這就是我們的思維方式。總是得、得、得、得。我在基督徒工人中也看到了這一點。他們來了,始終在盤算:我能從這個查經班、從這個課程、從這次團契時間中得到什麼?都是得、得、得。而這些是重生的人。你說,要把一個只知道索取的人變成一個只知道給予的人,不需要徹底的改變。讓我告訴你,這需要奇妙的轉變。
檢視你自己。你認為你是重生的嗎?再看看你的態度。如果有人給你一百元,哦,讚美主。哈利路亞。神對我多麼好。而有人有需要。我必須給他一百元。「為什麼是我,主?有比我更富的人。他們可以給他。這不公平。那個人掙的比我多得多。我嗎?不,不,不,不。」我們從來沒想到,「啊,多好的機會。我有機會給出一百元。」這人一定是瘋了。沒有一個神志正常的人會這樣想。當然他不正常。他是屬靈的。誰說屬靈的人按照這個世界的標準是正常的?按照這個世界的標準,他是個傻瓜。而我們都不想被人看作傻瓜。
現在我們開始接近主耶穌教導的核心。現在我們理解了必須有一個轉變。多麼大的轉變啊。屬肉體的人、屬血氣的人的心理,是囤積、囤積、囤積,直到他所囤積的東西把他活活悶死。
幾年前,這種攫取態度的邏輯,被兩個名叫卡里亞的兄弟所揭示。非常富有的單身漢。你看,他們是如此吝嗇,不想結婚,因為,我是說,一個妻子是非常貴的。所以,除非你有一個收入豐厚的妻子,不然,我是說,你不想結婚。無論如何都不行。而在那些年代,二三十年前,我是說,職業女性不是很多,而妻子是相當貴的。所以這兩個富有的單身漢被稱為卡里亞兄弟,在他們那個時代是相當有名的故事。也許,我不知道,你們中間那些比我們這一代稍年長一些的人,如果我暫時把自己歸入年輕一代,他們還記得這件事。
卡里亞兄弟繼承了一座大宅子。但他們非常節儉,或者說吝嗇,無論你更喜歡哪個詞,簡直到了不願意丟掉一張報紙、一本雜誌、一個空瓶子的地步。你能想象嗎?他們那座大宅子漸漸被報紙、雜誌、瓶子,甚至罐子、餅乾盒之類的東西堆滿了,直到整個地方從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滿了雜物。現在這是把這種「得」的行為推向了荒謬的極端。
你知道發生了什麼?他們把大宅子裡的一間又一間房間塞滿了所有這些他們不願意丟掉的垃圾,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東西都是有價值的。他們甚至不安裝電話,因為他們無論如何都不想和任何人說話,他們與任何人都沒有來往。所以他們不想花那幾元錢的電話租金。把那個花銷也省了。有一天他們生病了,顯然是食物中毒之類的東西。結果是,當他們病得很重,又沒有電話,發現有必要叫醫生。我想那個花銷是可以忍受的,如果他們還想活得足夠長,能繼續在大宅子裡儲存更多的雜誌和瓶子的話。
為了叫醫生,他們不得不設法到達前門。到這時候,那地方已經堆滿了雜物,正如報紙上告訴我們的,他們很難找到通往門口的路。最終,當他們試著在所有這些垃圾中挖出一條通向前門的路時,他們耗盡了精力和體力,倒在了所有垃圾上面死了。一段時間後,因為沒有人見過他們,警察來到他們的房子找他們,發現他們堆在一起,躺在所有的垃圾上面。死了。
現在,這是難以理解的,不是嗎?我們自我祝賀,也許我們是在「得」的人,但沒有到這種荒謬的程度。但唉,那就是吝嗇、囤積、攫取,如果你願意,被推向其邏輯的荒謬極端的樣子。
我們的時間快到了,我們必須結束。我希望到現在為止,這一切都變得非常清楚和容易理解。我希望我們正在開始接近主在這裡所說的話的核心。但我們必須繼續說這最後一點:正因為那要求是絕對的,回應也必須是絕對的。你會注意到那富有的少年官失望地走了。我不知道今天你是否會失望地走開。你希望討價還價,一個屬靈的便宜,而你遇到了一個絕對的要求。
在福音中沒有討價還價。福音是一個代價高昂、代價極高的福音。對神來說代價高昂——它使他付出了他的兒子。對我們來說代價高昂——它將使我們付出我們的一切。「任何人若想做我的門徒,」主耶穌說,「讓他背起他的十字架,捨己,遭受失去一切的損失。」你看?
讓我們再次刷新記憶。主耶穌對那富有的少年人說,「在這個全然的要求中,我要向你要四件事。我要吩咐你去。你可能再也回不來,但無論如何去。當你去了,變賣。當你變賣了,給予。然後回到我這裡,因為那時你就不僅僅是給出了你的財產。既然你已經那樣做了,現在你還要給出你的生命。」這就是耶穌所傳講的那種福音。「回到我這裡跟從我。」
你知道我要說什麼嗎?路加福音第十八章。我們在那裡看到這同樣的事情被告訴那富有的少年官。在路加福音十八章二十二節,他說,「回來跟從我。」而就在後面的幾節,第三十一節,他告訴他,他將要去哪裡跟從他。「來跟從我。」跟從我去哪裡?在路加福音十八章第三十一節,就在後面幾節,他對門徒說,「我要往耶路撒冷去,在那裡我將要為世界的救恩受死。」當你給出了你的財產——你以為,哦,現在我很好了,我準備好進天國了。主說,你還沒有完成。現在你要和我同去。「和你同去?去哪裡?」「往耶路撒冷。」「我去耶路撒冷做什麼?」「那是我將要死的地方,而你要和我一同去。」「你已經拿走了我所有的東西。現在你還要要我的生命?」哦,是的。這就是福音。事情就是這樣的。
現在,我希望你意識到,這個激進的要求,恰恰就是使那富有的少年官退縮的東西。它也可能使你們中的一些人退縮。主耶穌不會為了迎合你、我、那富有的少年官或任何其他人而退讓絲毫。絕不。事情就會是這樣的。絕對的要求——完全——這是絕對要求所表達的,這一點站得住腳。如果你現在認為完全與救恩毫無關係,那麼你仍然沒有理解這段經文。完全代表神對你和我的絕對要求,只有當我們滿足了它,我們才會得救。
現在令人難過的是,那富有的少年官沒有說,「主,你的要求對我來說太高了。代價太大了。我靠自己無法滿足那個要求。我真的無法。但你賜我恩典,你賜我力量。藉著你的恩典,你的力量——」不。他反而沒有做他希望做的善。他轉身走了。
你知道,今天世界上有很多基督徒。很多。我們可以以數億計。僅天主教,我不知道有多少,八億。天主教、基督教新教,也許還有另外八億新教徒。我們已經使工業世界基督教化了。今天每一個工業國家都是基督教的。除了蘇聯,它也有基督教傳統,東正教基督教。我們有數億基督徒,我們認為。讓我告訴你這一點:如果我們要削減基督教的代價,我們就會再有數億,因為每個人都會搶到這個便宜貨。如果我們能以低價得到永生,為什麼不試試呢?來教會一次不那麼費事,也許在聖誕節或復活節。我們通過降低基督教的價格而使世界基督教化了。我想知道是誰授權我們這樣做的。今天歐洲是基督教的。北美是某種基督教的。今天一切都是基督教的。這就是基督教嗎?
讓我告訴你:這種基督教,我在聖經中找不到任何依據。我們已經去除了全然的要求,產生了一個廉價版本的基督教,通過它我們可以改變世界。現在耶穌,讓我告訴你出於興趣的緣故,對改變世界不感興趣。這可能令人驚訝。他對那不感興趣。他只對說真話感興趣。而我們,以他的名義,已經使福音變得更便宜,使其更易銷售,使更多的人購買它,使更多的人自稱基督徒。而這些不是神甚至願意承認的基督徒。
絕對的要求必須堅持。只有當有絕對的要求時,它才迫使我們來到恩典。現在你們被問到這個問題:我迄今所說的與恩典和信心有什麼關係?這與恩典和信心有一切關係。正如我所說,主耶穌在這裡所教導的是內在人的轉變,從一個貪婪的、攫取的、貪財的人,到一個轉變了的、重生的人,他只想著給予。這是最顯著的轉變方式。
這就是為什麼主繼續說,當門徒們說,「如果那個富有的少年人,一個不錯的傢伙,都不能得救,那誰能得救呢?」主耶穌的回答是什麼,記得嗎?「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這個答案是什麼意思?它的意思是,這個重生,這個轉變,只能靠神的能力來實現。是神的恩典將要完成這件事。正如保羅所說,「這是憑著信心,為要靠著恩典。」主耶穌談的不是靠律法得救。他談的不是靠行為得救。但藉著律法,他表明,一個人不能靠自己來滿足律法,除非靠神在聖靈裡的轉化能力。
這當然正是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第四節所說的。他告訴我們,耶穌死了,賜給我們聖靈,使我們能夠滿足律法的要求。為什麼保羅要談到滿足律法的要求?律法是非必要的嗎?哦,不是非必要的。是必要的。滿足律法的要求,屬靈的律法,是必要的。但我們靠自己做不到。是神,藉著他的聖靈,靠他的恩典,通過信心,來完成這一切。
如果我們教導一種廉價版本的救恩,我們也教導一種廉價版本的恩典,我們也教導一種廉價版本的信心。不需要高深的邏輯學家就能看出這一點。通過拒絕將福音降低到完全以下,通過提出絕對的要求,我們把每個人都驅向神的恩典。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對神說,「主,我無法滿足那些要求。我需要你的恩典。以你的聖靈充滿我,因為沒有你的聖靈,我永遠無法滿足你的要求。」因此,靠著信心,我們完全地、始終地依靠神的恩典。
我希望你深刻地把握這個信息,理解主教導福音的奇妙,在那一天你和我將站在他的面前,靠恩典得救。那富有的少年官的問題在於,他拒絕燒掉身後的橋梁。他想保持他與世界的聯繫。他害怕激進的回應,因為他擔心當事情開始變得艱難時,他將無處可以退縮。如果他把一切都送出去,誰來在他年老時供養他?誰來支付他孩子的學費?如果他生病了,他怎麼能過上相對舒適的生活?他沒有錢支付醫療費用。他怎麼支付孩子的學費?做這樣的事情肯定是極度不謹慎的。
你看,不靠著信心不可能做這些事情。如果你試圖在沒有信心的情況下給出一切,變賣所有你擁有的,我對你說,甚至不要開始考慮它。如果你不準備改變整個生活方式,讓神轉變你,甚至不要想著變賣你所有的。這些不是要從外部完成的事情。從外部執行主的教導而不在內部執行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即使你衝出去變賣了所有你所擁有的,兩天後你可能會非常後悔你所做的。哦,不。甚至不要開始考慮它。只有當內在發生了全然的改變,你才能明智地在這類事情上採取行動。主耶穌不是要求外在的表現,而是心的改變。
不管你是富是窮,你願意改變嗎?你願意讓神改變你整個的思想方式,即保羅所說的心意更新嗎?你願意從今天起過一種只是給予、給予、給予的生活嗎?基督徒還在對我說,「我有一個問題。我是一個內向的人。我不斷地向內看。」如果你是內向的類型,你是一個非常痛苦的基督徒。你知道你為什麼內向嗎?學習主在這裡所教導的。學習給予。給予並享受其中。「施比受更為有福」是主的教導,正如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三十五節所引用的。
主教導的全部,我現在沒有時間詳細講解,都是關於給予的。只要看看他的教導,你就會看到這一點。在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三十八節:「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流出來,倒在你們懷裡。」他譴責那個富人,就是他所稱的富愚人,就像那些卡里亞兄弟一樣,儲存、儲存、儲存,建造越來越大的倉庫來儲存他的財富。他說,「你這無知的人!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他沒有學會給予。
如果你能學會這種給予的生活,你就會在屬靈上進入一種能力和喜樂的生命。但你看,除非你願意燒掉身後的橋梁,否則你不能有那種心態。但你看,屬肉體的心總想要有一個安全的退路。如果你想保住性命,換句話說,正如主耶穌所說,你將會失去它。「捨得喪掉生命的,就必得著生命,直到永遠。」主的教導是如此難以接受,不是嗎?但那保全生命的,必定失去生命。
學習,弟兄姐妹。學會停止向內看。學會說,「神啊,靠你的恩典,我做不到。但靠你的恩典,我將學習不斷地向外走,給予、給予。」當你沒有更多東西可以給予時,神會給你更多東西可以給予,讓你大感驚訝,你將變成一條流出的渠道,生命和憐憫從神流向他人。這是需要被檢驗的東西,以看出它是否是真實的。
很多人對我說,「我不認識神。神對我來說似乎不真實。」他對你永遠不會真實,因為你不按照他的話語來生活。而很少有基督徒按照他的話語來生活。他們都想保持身後的路通暢,橋梁隨時準備好讓他們撤退。「我會試一試。如果行不通,我就撤退。」沒有試驗。是全然委身。沒有退路。但如果你準備走這條路,神就會對你變得真實。我從未遇到過一個把這教導應用到他生命中的人,然後發現神不真實。神是如此真實。神是如此真誠。但你在教會裡認識多少人發現神是真實的?沒有。不多。為什麼?因為像其他所有人一樣,他們在身後保留了安全的退路,當情況變得艱難時,他們縮回到世界的安全中去。這種基督徒不是全然的。
所以讓我們結束。讓我們總結。結論是,正如我們所見,神在救恩中所要求的是完全。完全是神對我們的全然要求,以及我們對他的全然回應。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全然委身。全然委身意味著什麼?讓我們把這個意思弄得非常清楚,以免我們認為自己是全然委身的,而實際上不是。全然委身意味著,在對神作出了那個回應之後,那回應就是給予。我們給出一切,並繼續給予、給予、給予。而這,我們只能靠信心,通過恩典來做到。
當主轉變了我們的內在生命,我們就變得像基督。「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的心是什麼?給予。他給出了自己。當你走在這條道路上,神對你會是如此真實,以至於你會說,「真是奇妙。真是神奇,神賜給了我認識永生神的榮幸。」如果你走過這條路,而神對你不真實,你願意來找我,告訴我我是個騙子嗎?我完全活該你對我施加任何辱罵。但你會充滿驚訝和奇異,你會對我說,「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這一切呢?我為什麼沒有早一點聽到這一切就可惜了。」
這個問題取決於這些話,正如主對那富有的少年官所說的:「你若願意作完全人。」那富有的少年官的答案是否定的。完全的代價對我來說太高了。你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什麼?你願意作完全人嗎?讓我們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