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經常去一對夫妻家。這對夫妻自己沒有兒女,所以待我如同己出,百般呵護、疼愛。我經常住在他們家,特別是假期,因為我的學校離他們家非常近,離我自己的家卻很遠。
他們非常富有,坐擁豪宅,生意興隆,世上的美物應有盡有。可是我留意到,雖然他們一無所缺,其實他們是一無所有。
我這樣說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他們擁有一切物質財富,財源滾滾,結果不知道該怎麼花錢,就買了好多完全沒有用的東西。比如,他們會買很多昂貴的波斯地毯、中國地毯。衆所周知,這種地毯一塊就價值幾千美元。
地毯非常漂亮,但問題是買了這麼多,根本派不上用場,結果都堆積在了一間屋裏,層層疊疊,滿滿當當。買了一大堆的地毯,卻堆積成山,填滿一屋,除了最上面的那塊,其它的都看不見畫面,則何用之有呢?為什麼要買下價值成千上萬的地毯堆在那裏呢?
年復一年,地毯越堆越高,因為他們似乎不知道該用錢買什麼。他們不是基督徒,沒有真正的人生目標,錢往哪裏花呢?他們不喜歡旅遊,除了外出喫大餐外,還能做什麼呢?喫大餐有損健康,因為他們已經過胖了,再喫大餐只會縮短壽命。除了愛買地毯,他們的另一個嗜好就是喫。喫得越來越胖,心臟也不好,最後妻子患了心臟病、糖尿病等等一大堆病;丈夫也有各種疾病。所以他們擁有一切,其實是一無所有。
當時我還不是基督徒,才十多歲。可是我觀察到了這一點,便想:人生真是毫無意義。富可敵國,卻不知做什麼,則有什麼用呢?接二連三買房子?買車?你能開多少輛車呢?只能開一輛上路而已。他們不喜歡車,也不會開車。他們住在城市,去哪兒都很方便,一切便利,根本不需要車。見到他們,我不禁想:人生有什麼意義呢?財富有什麼用呢?
後來我信了主,讀到哥林多前書13章,不禁深有感悟。這段經文談論的是愛,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但越是熟悉的經文,我們往往不明白。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林前13:1),你能說天使的言語嗎?應該不會吧?
“……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可能你是位學者,學識淵博,懂得很多宇宙奧祕。宇宙真的很神奇。我經常讀物理方面的書籍,純粹是因為對創造物感興趣,那些概念真是太神奇了!
“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可能你是個好基督徒,大有信心,勝過一般基督徒,甚至能夠移山,真了不起!誰有這種移山的信心呢?甚至移走喜瑪拉雅山?先說小山吧,你能夠移山嗎?
但縱然有這種移山的信心,“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
你會問:你說沒有愛,就算不得什麼,可是美國總統是了不起的人物,是不是說他非常有愛心呢?學者、教授在世上有頭有臉,他們有愛心嗎?他們待人苛刻,讓你加班加點工作,弄到頭昏腦脹,還叫你第二天就得交功課。你不禁說:“這人太沒人性了,也許忘記他自己做學生的時候了。那時候他的教授逼著他們交功課,現在他也這樣待我們。你要是報仇,就去找你的教授報,不要拿我報啊。”
可是現在他找不到他的教授了,結果你成了替罪羊。這人太沒人性!他算不得什麼?他當然是個人物,是你上司!你說“算不得什麼”是什麼意思呢?聖經這句話真是不可思議,也許我不算什麼,但他可是個人物,卻沒有愛。
弟兄姐妹,無論什麼人,包括總統,如果沒有愛,在神眼中他就不算什麼。這是神的視角,當然在世界看來,總統就是總統,教授就是教授,有地位、有榮耀,是世上了不起的人物。但在神眼中,沒有神的愛,他們、我們都不算什麼。明白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這就是說,神衡量人的方法跟人的截然不同。
如果有信心,有講道之能,能夠說天使的話語,明白屬靈的奧祕,那麼你在教會可以很了不起。你一打開聖經講道,就會語驚四座,讓人讚歎:“這人真了不起!能夠講解出聖經的意思來,我真是聞所未聞!他明白奧祕,就像保羅一樣。”保羅通曉奧祕,有移山的信心,正是保羅告訴我們:沒有愛,在神眼中就算不得什麼。也許你是傳道人,是牧師,可是如果你沒有神的愛,那麼在神眼中你就算不得什麼。
這就改變了我們整個觀念。換言之,見到傳道人,聽見有人講道,我不會說——“這人講道真有口才,一定是位神人!”如果你看他口才好,能夠行神蹟,洞見得到奧祕事,便認為他是了不起的神人,那麼你還是在用屬人的智慧看人看事。
兩種愛:神的愛、人的愛
其實愛是有兩種的,而我們往往將之混為一談,這是非常危險的。人的愛、神的愛,二者是天壤之別。可是表面來看,二者卻很相似,無法分辨。但你可以愚弄人,卻愚弄不了神。即便你外表上好像和藹可親、體貼入微,正如哥林多前書13章3節所說,縱然我將所有的賙濟窮人,甚至捨己身叫人焚燒,可是我沒有神的愛,做一切都是出自人的愛,那麼在神眼中我就算不得什麼,得不到任何益處。
很多人精忠報國、為國捐軀,有的真的自焚了。比如有些人往自己身上澆汽油,點火自焚,以示抗議。他們成了國家烈士,載入史冊,畢竟自焚的人比較罕見。這真的是捨身焚燒了。身體都舍了去焚燒,當然也就給出了一切所有的。身體沒了,則一切都沒了。但這是神的愛嗎?未必。也許是神的愛,也許不是,下判斷的不是我們。
我想說的是,這未必是神的愛。惟有神鑑察人心。我們可以因為氣憤、沮喪或者怨恨而做出極端的事情來,真是不可思議。殺人的都心知肚明:他要是被逮住,就是死路一條。可是他還會殺人。為了報仇,他捨出了自己的生命。捨己也可能根本不是愛的緣故。你一旦被捕,入了獄,所有產業也都完了。就為了報仇,你拋棄了一切。
有人蔘加全時間服侍神,拋棄了一切,但動機也未必正確。也許你覺得生命毫無意義,希望過有意義的生命,而在教會服侍非常有意義。做教會領導可以讓你的生命多姿多彩,甚至給你滿足感,雖然也會有壓力。所以你可以放棄事業、產業,但背後的推動力是不是出於愛呢?很遺憾,以我的經驗來看,恐怕答案是否定的,未必是出於愛。
特別是全職服侍神的人,請你們認真思想這篇信息。沒有愛,那麼在神眼中你就算不得什麼。也許你受了世上最好的培訓,這也可以讓你引以為傲。因為你飽讀神的話,能夠按正義分解神的道,堪稱無愧的工人。你可以為你的出色工作而驕傲。你能夠解析聖經,別人都讚歎你的洞見和深度。可是請記住:在神眼中,這一切都算不得什麼。神只看一樣事,就是你內心有沒有愛。
人的愛的特點
人的愛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所以你可以自我檢驗一下,如果你所做的是出於自私的原因,或者某種程度的自私原因(因為有時候我們的動機不純,自己都無法分辨),那麼就不是神的愛。
人的愛是自私的,人的愛與神的愛相去天淵,但外表看來二者卻很相似。人是可以和藹可親、樂於助人的,其實有些非基督徒非常友善,樂於助人,我不敢判斷他們愛的動機。付出可以得到很多滿足感,有助於心理健康。心理治療的一樣療法就是讓你去幫助別人,身體、心理都會得到裨益。所以有些人幫助人、服務社會主要是出於自己的緣故,從中獲得了極大的滿足。
我曾經跟一位精神病醫生聊天,在倫敦的時候我們曾經是同屋,所以成了好朋友。我坦率問他:“你學精神病學,是不是因為你真的想幫助那些精神有問題的人呢?”
他說:“老實說,我學精神病學是為了自己。”
“為了自己?什麼意思?”
“我想解決自己的精神問題;然後如果有餘力的話,也許可以幫助別人。”
這個職業確實讓他賺了不少錢,也得到了滿足感。他聰穎過人,透過學習精神病學,他能夠儘量解決自己的精神問題。可見學醫的也未必是因為愛人、關心人,最重要的是自己。我們是好朋友,他願意坦言;但我想他是不會對自己的病人這樣說的。關心、幫助、照顧人,花時間給人,也未必就是出於神的愛。也許是神的愛,也許不是,或者是混合在了一起。
人的愛的另一個特點是短暫,不能持久,如曇花一現。哥林多前書13章7-8節說,“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顯然這不可能是人的愛,人的愛不能凡事包容,長久不了。結了婚的人就知道了,時光推移,有很多事情你無法忍受、包容對方,遑論凡事了。“愛是永不止息”?這絕對不是人的愛。人的愛總會止息的。
如果你是婚姻輔導員,或者是牧師,你就會花很多時間挽救婚姻,恰恰因為愛止息了。前一天還花前月下、談笑風生,可能一個月內,有的甚至不到一個月,便打了起來。愛是永不止息?一定是玩笑話。聖經不真實?愛總是在止息。婚後不久,妻子摔了一個盤子,是你媽媽或者奶奶送的結婚禮物,你就大發雷霆,好像七、八級地震。愛是凡事包容?你知道並非如此。
惟有神的愛才是永不止息,凡事包容,才能說“不是饒恕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太18:21-22)。你不禁想:“但我饒恕不了七次,一次都有困難,遑論七次,更不要說七十個七次。我只是人。”衆所周知,這是人的愛所無法忍受的。神的愛永不止息,但人的愛絕對做不到。
馬太福音24章12節說,“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這就是危險所在,人的愛很快就會冷淡下來。你委身給神,洗禮了,大概是一年前,或者是幾年前,也許到了現在,短短時間內,你的愛已經冷淡了下來。因為你的委身是出於人的愛。
我這番話特別要對即將受洗的人說:請三思而後行,如果你要以人的愛去委身給神,跟從他的兒子耶穌基督,那麼你的愛轉瞬即逝。正如啟示錄2章4節主耶穌對教會所說:“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人的愛就是這樣,無法持久忠心。有時候可以緊緊跟隨主,好像彼得說:“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約6:68)。這種理由聽來似乎是無可奈何,就因為不知道去哪兒,所以才留了下來。難道這就是我們還在做基督徒的原因嗎?
我們起初對神的愛是神的愛、人的愛攙半的,一旦人的愛逝去,我們對神的愛就所剩無幾。這是你的情況嗎?是你內心的感受嗎?你發現你對神的愛開始變得冷淡了嗎?這就是很多基督徒的真實情況。
敞開心扉,讓神的愛湧流進來
要想以神的愛代替人的愛,惟有一個方法,就是羅馬書5章5節所說的,讓聖靈將神的愛澆灌我們。這不是人的愛。我們無法憑自己的努力得救,因為我們只能生出人的愛,不能以另一種愛去愛人。想必你已經嘗試過了,就是做不來。
我們無法以其它什麼愛去愛人。我們真的盡力以人的愛去愛神,盡力思想神如何愛我們,他的兒子耶穌基督如何為我們受苦。無論如何,我們都只能用人的愛。所以憑自己的努力,我們無法自救。必須敞開心扉,讓神的愛湧流進來。這愛不是一種情緒、感受,我們甚至都無法明白這種愛。
聖經啟示說,基督徒的信心也不是人的信心,我們根本發明不出來,因為我們都無法明白它。神的愛是超乎我們所能想象的,所以整本聖經都是神的啟示,因為沒有人能夠明白這種愛,除非神向我們啟示箇中意義。
我們往往要藉著人的愛去明白神的愛,因為人的愛是我們惟一明白的一種愛。我們需要以人的愛為範例,藉此明白神的愛。沒有人的愛,我們無法明白神的愛。比如我們會談論父愛、母愛,盡力去明白某種無私的愛。即使父愛也難以解釋,因為有些人沒體驗過濃濃的父愛,他們的父親醉酒、賭博等等,非常自私。以父愛去思想神的愛,不但於事無補,甚至惹人生厭。
有的人盡力思想母愛,遺憾的是,母愛也可以很自私。我知道有些年輕人被母親忽略,因為母親是職業女性,更看重事業、前程、金錢,我行我素,不在意自己的兒女。你說神的愛好像母愛那樣無私,他們會說:“母愛?我母親沒有愛。你一定是在講別人的母親吧。”有些母愛非常無私,至少我們認為是無私的,但卻很難找到。最終只好以其它渠道明白神的愛,無論如何,依然需要人的愛來幫助我們明白神的愛。
我想講一個真實的故事,這是我見聞過的惟一可以作為神的愛的範例的故事,讓我深受感動。我也在人的愛中尋找過能夠更多彰顯出神的愛的例子,卻找不到。我們有時候也會不惜跳入冰河中去救人。這樣做是出於責任感,義不容辭。西方國家雖然不再有基督徒生命能力,但基督教的道德倫理尚存,依然會駐足助人。並不是因為愛別人,而是因為良心的緣故,若不相助,就會良心不安,何必整夜良心不安呢?索性去救人吧。
以賽亞書53章是聞名的愛的篇章,講的是神的僕人的愛。而此處神的僕人是基督。1節說,“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神的愛是難以相信的,因為難以明白。我們往往喜歡相信我們所能明白的,知識分子就是這樣,覺得不可盲目相信,所以要儘量去明白。但神的愛是無法明白的,為什麼神愛你呢?為什麼神允許他的愛子耶穌為我們這種人死在十字架上呢?人不會這樣做,人的愛不做這種事。人可能為兒女死,卻不會為陌生人死。難怪保羅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羅5:7)。我們可以為兒女死,甚至也可以為陌生人死,但能夠為罪人死嗎?不可能!為什麼神要愛你、我呢?不可思議。所以以賽亞書53章1節說,“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雅偉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接下來就說到神的愛特別在一個人(稱作“他”)身上顯明瞭出來:
他在雅偉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揹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53:2-5)
為什麼有人操心我的過犯,擔當我的刑罰?真是不可思議。“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你相信嗎?你之所以做基督徒,是因為真的相信神的愛嗎?抑或另有原因?是不是無關乎神的愛,只因為教會的人真好,友善、助人,你喜歡與這羣好人為伍?也許你根本不明白神的愛,但你明白這些人很善良,便做了基督徒?難怪教會問題多多,因為你從未親身明白神的愛。
以下這個例子能夠給我們一點啟發。故事說的是一位帶著嬰孩的母親,她外出買東西,回來一看,家裏一片火海,失火原因不得而知。火勢兇猛,鄰居報了火警,消防員迅速趕來,拿起器械滅火。母親說:“我的小孩兒在裏面!”消防員說:“你不能進去,現在火勢太危險。”她說:“我必須進去,我孩子在裏面,我不會站在這兒等著她死。”消防員說:“你要是進去,你和孩子都要同歸於盡。”她說:“那我就死吧!”
母親越過警戒線,衝進失火的房子,去找孩子。火焰熊熊,濃煙瀰漫,一片火海。孩子在啼哭,她抱起孩子,脫下自己的外衣裹住孩子,儘量保護孩子,衝出火海。但太遲了!火不留情,她全身衣服都著火了,等到跑出來時,身上已經嚴重燒傷。但孩子安然無恙,因為裏外包裹得非常嚴實。
母親被送進了醫院,全身都燒傷了,傷勢非常嚴重。最終脫離了危險,甦醒了過來。但臉上、身上留下了傷疤。
幾年過去了,襁褓中的女兒已經長大成人。但每當女兒看見母親臉上、身上的傷疤,就覺得很尷尬。母親從未告知女兒自己的傷疤是怎麼來的,因為她擔心孩子會難過,會自責。如果孩子是在自責中,她覺得不利於孩子的成長。所以母親沒有告訴孩子。
女兒長大了,終於高中畢業了。但一直以來,女兒總是覺得母親很丟臉,不願跟母親一起出去,不願帶朋友回家,惟恐朋友會說——“你媽媽怎麼了?樣子這麼醜怪。”到了畢業那一天,女兒不願媽媽去參加畢業典禮,害怕丟臉。媽媽就沒有參加。
終於有一天,女兒知道了真相。一個知道事情原委的人對她說:“你知道為什麼你媽媽這副樣子嗎?我給你講一個故事吧。很多年前,你還喫奶的時候,家裏失了火,你媽媽冒死去救你,明知可能救不了你,明知可能跟你都葬身火海。她終於把你救了出來,自己卻嚴重燒傷,成了這副樣子。她不想告訴你這些,免得你難過。”
不難想象女兒聽後內心產生的那種翻江倒海的感受:這麼多年來,就因為母親的容貌,我一直鄙視她,不理不睬。多麼好的媽媽啊!
我不禁想到了以賽亞書53章這句話,“他無佳形美容”,“被藐視,被人厭棄”。這個故事最接近神的愛,讓我們明白神的愛。主耶穌不但冒生命危險,而且是給出了自己的生命,好拯救我們。耶穌表達出了神的深邃的愛。你做基督徒是因為這個原因嗎?是不是十字架上的耶穌觸動了你?抑或另有原因?如果是另有原因,你的基督徒生命就堪為可憂了。你只會做個掛名基督徒,那就非常悲慘了。
約翰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一4:19)。我們不明白神為什麼要透過耶穌這樣愛我們,我們永遠不明白這種愛,因為這不是人的愛。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願神的愛充滿我們。雖然我們不明白,但能夠體驗到。願這種愛溫暖我們的內心,因為聖經說人的愛心會冷淡下來(太24:12)。可見愛是溫暖的,是火熱的,決不會不冷不熱。然而一旦沒有愛,你內心就會感到冰冷。於是你就盡力用別的東西來溫暖一下,卻徒勞無功。
親愛的弟兄姐妹,請記住:沒有愛,我們就算不得什麼。惟有神的靈將他的愛澆灌下來,充滿我們,改變我們,我們才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繼而繼續活在這種愛裏面,並非單單頭腦上明白,而是活在這種愛的改變大能之中,那麼我們就能夠經歷到神。除此之外,你根本經歷不到神。這是深入地經歷、認識神,並非是行神蹟、說預言。
很多人對說我:“你的經歷真奇妙,神藉著你行了許多大事!”我說:“這不重要。”弟兄姐妹,這不重要,重要的是神的愛充滿我,他的愛火燃燒了我,讓我滿有喜樂、平安,因為愛與喜樂、平安如影隨形。如果你沒有喜樂、平安,那麼你肯定也沒有愛,兩者是缺一不可的。
願神的憐憫、慈愛以及隨之而來的喜樂、平安溫暖你的心。而當你活出神的愛,也許就會得到意外收穫,就是會明白奧祕。神會將人無法明白的事情啟示給你。但別忘了順序,首先是愛,這是神最看重的事。
《完》